2个回答
展开全部
要使强化发挥对学生行为的积极促进作用,需要重视以下问题:
第一,选择恰当的强化物。强化物的性质--有效强化的必要条件。强化物是进行强化所采用的各种方式手段的总称。一般而言,肯定性的强化物(表扬的话、满意的表情、亲切的笑容、奖品,作业本的一朵小红花)有利于学生积极地接受和内化教师的要求;而否定性的强化物(批评的尖刻的字词、失望的神情、冷笑、嘲弄等)让学生紧张、产生心理压力(焦虑、烦躁、不安、忧郁,甚至攻击性行为)。
第二,树立教师的威信。教师的威信--有效强化的重要条件。威信是教师使学生感到尊敬而信服的精神感召力量。威信使学生感到教师亲切,能信赖,并自觉服从于
教师。威信实质上反映了一种师生关系,它是教师的人格、能力、学识及教育艺术等
各个侧面在学生心理上所引起的信服而又尊敬的反应态度。教师的威信是学生接受教诲的基础和前提,是有效影响学生的重要条件,是完成教育任务的一种推动力量。德
国哲学家和教育家赫尔巴特所说:“绝对必要的是教师要有极大的威信,除了这种威信外,学生不会再有重视任何其它的意见。”[10]有威信的教师的表扬或批评能唤起
生相应的情感体验。有威信教师的表扬,引起学生愉快自豪的情绪,促使学生要求自己表现得更好,即使没有被老师表扬的学生也会争取表扬。
第三,要求学生主动参与。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一切外部强化都要通过学生自身的内部活动才能被接受,“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缺少学生积极参与的强化将失去价值。
四、强化理论在应用中应注意的技术性问题
在教育中应用强化理论,除了掌握一些原则外,还必须注意一些技术性问题,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真正提高教育的效果。
1、强化是重要的 但不是唯一的
要结合理论灌输、感情培养、意志磨练和行为引导与矫正等方式方法进行。强化理论是有用的,值得我们学习、研究、借鉴和应用,但不等于说这一理论是十全十美
的、无可挑剔的,而必须用正确的态度对待和运用。
2、慎重运用负强化
实施负强化时要格外慎重,弄不好会适得其反。很多教育工作者在教育过程中误把消退、惩罚当作了强化。我们有必要首先来了解一下强化与消退和惩罚的区别。
根据斯金纳等的研究,在条件反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具体行为与直接后果之间的联系及反馈,对主体的行为起到了制约的作用。如果其行为后果是令其感到满意的,这种行为就得到了强化,而主体则倾向于再次表现出类似的行为来,以求得更多的满足。这就是一个强化的环节,如果一个行为反复得到强化,该行为就会成为较稳固的行为。相反,如果主体已经确立了这样的行为模式后,当他继续表现出该行为却没有立即得到强化的反馈时,主体就会无法从自己的行为中得到满足,使主体产生
减少此行为的倾向。这一过程被称为消退,如果一个行为持续的被消退,就会逐渐减少甚至消失。另外一种对行为的反馈是当主体表现出某种行为后,得到了一种给他带来不良的刺激,这就是惩罚,惩罚的结果会使主体感到该行为是不受鼓励的,这样,
他就会在以后的行为中避免再表现类似行为。因此要注意以下几个技术性问题:
第一,负强化不等于罚款、斥责或变相体罚。心理学研究表明,这只会引起教育工作者与被教育对象间强烈对立情绪,起不到任何教育作用。这样做即使会一时收敛,也难持久。因为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只会使被教育对象认为已经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了代价,心理上不再有内疚感,以后这样的行为照样还会出现。
第二,在实施负强化时,一方面,教育工作者要有善意的态度并要善于把这种态度传达给被教育对象,使其确实感到你的善意和用心;另一方面,要使被教育对象弄清楚自己的错误何在,为什么要受到负强化。
第三,负强化的实施要对事不对人,它只是否定某种行为而不是否定整个人。实施负强化不能“城们失火,殃及池鱼”,而应实事求是,恰如其分。
第四,点明错误的同时,为教育对象指出努力的方向,并在其稍有改进时就及时给予正强化。
3、多运用奖励少用惩罚
在教育中,教育工作者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应用强化原理来影响或引导学生的行为。例如,进行奖励与惩罚,通过奖励,使好的行为得到肯定,使之越来越多,通过惩罚,使不好的行为加以否定,使之越来越少。
(1)奖励、惩罚的具体应用
奖励和惩罚是教育中应用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重要方法。奖励起到正面引导作用,不但使本人有成就感,增进保持荣誉的内在动力,也有利于形成学生学先进,争上游的心理气氛,激励学生上进;惩罚可以起到劝阻和警告作用,使本人与他人不再发生或减少错误行为。“奖”与“惩”好比一条航道上的左右两个航标,是保证正确航线所不可或缺的。然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应用好这两个“航标”做到赏罚分明,奖罚得当,通过奖励与惩罚达到预期的激励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却非易事。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正确应用强化原理进行奖励与惩罚呢?
第一,正强化(奖励)为主,而负强化偶尔为之。教育心理学上有一条重要的原理,也是一条重要的原则,那就是正强化(奖励)与负强化(负强化)相结合,而以正强化(奖励)为主。因为奖励可以使受奖励者产生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从中感到愉悦,受到鼓励。正视正确行为,更易激发主动精神。然而,要在实际工作中贯彻“以奖励为主”的原则,就应该把着眼点放在发掘学生的长处上。教育工作者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
第二,应用奖励与惩罚---这一强化激励方法必须注意及时性。一个学生上课表现好,取得优良成绩,或者热心帮助同学共同完成任务,都应得到激励和强化,使好的行为得到保持和再现。如果,老师对这些行为漫不经心,视而不见,不作任何表示,学生的优良行为就难以保持下去。对于那些“后进生”,对他们的点滴进步,更应及时肯定、奖励,才能保持他们向好的方向转化。
第三,要注意奖励的时效性,被奖励者的先进性,以及奖励形式的多样性,使奖励真正起到正强化的作用。相反,对学生不好的、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给予劝阻、说服、批评、制止、惩罚,使影响学生健康成长、不符合要求和社会进步准则的行为尽量减少。但惩罚不是目的,而且一定要恰如其分,否则达不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反而会引起对抗抵触情绪和攻击性行为。
2、应用奖励和惩罚时要注意的两点:
第一,慎用惩罚。正如斯金纳和他的学生的研究所得的结论一样,惩罚不会使行为发生永久性的变化。虽然惩罚对行为有抑制作用,但除去惩罚后,原先的反应还会恢复。这是因为惩罚使人只注意被惩罚的不良行为,惩罚本身并不能提供任何适当行为的信息。而且,惩罚还会引起攻击性行为。为了发挥惩罚的积极作用,教师一定要让学生自己明白受罚的原因,并指出改进的方法。
第二,巧用奖励。积极的正强化对于学生有促进作用,但一味的奖励易使学生目标浅近,失去远大理想,使学生成为奖励的奴隶,对奖励形成依赖心理。因此,教师不能滥用奖励,使奖励发挥最大价值。对于不同的学生,奖励运用发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教师要及时发现他们所取得的进步,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教师可以延后奖励,并提出更高的要求,然后再景象奖励。而且在使用奖励的同时,教师更要帮助学生确立内部的奖励机制,进行自我强化。
4、及时强化并非是仓促行事
常言道,“欲速则不达”。及时强化要在掌握充分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就可能出现对强化性质、强化强度把握失误。及时强化也不是一概而论,有时对教育对象的行为的动机、性质等尚未认识清楚前,或者发现其正当行为的出于不良动机,应当观察一段时间,再作决定。即时反馈有两个作用:一是使行为和后果之间的联系更为明确;二是它增加了反馈的信息价值。对于人的激励首先要设立一个明确的、鼓舞人心而又切实可行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而具体时才能进行衡量和采取适当的强化措施。同时还要将目标进行分解,分成许多小目标完成每个小目标都及时给予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目标的实现,而且通过不断的激励可以增强信心。如果目标一次定得太高,会使人感到不易达到或者说能够达到的希望很小,这就很难充分调动人们为达到目标而做出努力的积极性。
5、控制各种心理效应 克服认知偏差
首因效应、近因效应、晕轮效应以及各种定型效应普遍存在,影响人们的认知,并且不易为认知主体所察觉。因此教育工作者必须了解一下心理效应,并有意地克服其消极影响。要善于运用全面的、辨证的,而不是以偏概全或以此类推的机械方法去
分析教育对象的行为。
第一,选择恰当的强化物。强化物的性质--有效强化的必要条件。强化物是进行强化所采用的各种方式手段的总称。一般而言,肯定性的强化物(表扬的话、满意的表情、亲切的笑容、奖品,作业本的一朵小红花)有利于学生积极地接受和内化教师的要求;而否定性的强化物(批评的尖刻的字词、失望的神情、冷笑、嘲弄等)让学生紧张、产生心理压力(焦虑、烦躁、不安、忧郁,甚至攻击性行为)。
第二,树立教师的威信。教师的威信--有效强化的重要条件。威信是教师使学生感到尊敬而信服的精神感召力量。威信使学生感到教师亲切,能信赖,并自觉服从于
教师。威信实质上反映了一种师生关系,它是教师的人格、能力、学识及教育艺术等
各个侧面在学生心理上所引起的信服而又尊敬的反应态度。教师的威信是学生接受教诲的基础和前提,是有效影响学生的重要条件,是完成教育任务的一种推动力量。德
国哲学家和教育家赫尔巴特所说:“绝对必要的是教师要有极大的威信,除了这种威信外,学生不会再有重视任何其它的意见。”[10]有威信的教师的表扬或批评能唤起
生相应的情感体验。有威信教师的表扬,引起学生愉快自豪的情绪,促使学生要求自己表现得更好,即使没有被老师表扬的学生也会争取表扬。
第三,要求学生主动参与。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一切外部强化都要通过学生自身的内部活动才能被接受,“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缺少学生积极参与的强化将失去价值。
四、强化理论在应用中应注意的技术性问题
在教育中应用强化理论,除了掌握一些原则外,还必须注意一些技术性问题,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真正提高教育的效果。
1、强化是重要的 但不是唯一的
要结合理论灌输、感情培养、意志磨练和行为引导与矫正等方式方法进行。强化理论是有用的,值得我们学习、研究、借鉴和应用,但不等于说这一理论是十全十美
的、无可挑剔的,而必须用正确的态度对待和运用。
2、慎重运用负强化
实施负强化时要格外慎重,弄不好会适得其反。很多教育工作者在教育过程中误把消退、惩罚当作了强化。我们有必要首先来了解一下强化与消退和惩罚的区别。
根据斯金纳等的研究,在条件反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具体行为与直接后果之间的联系及反馈,对主体的行为起到了制约的作用。如果其行为后果是令其感到满意的,这种行为就得到了强化,而主体则倾向于再次表现出类似的行为来,以求得更多的满足。这就是一个强化的环节,如果一个行为反复得到强化,该行为就会成为较稳固的行为。相反,如果主体已经确立了这样的行为模式后,当他继续表现出该行为却没有立即得到强化的反馈时,主体就会无法从自己的行为中得到满足,使主体产生
减少此行为的倾向。这一过程被称为消退,如果一个行为持续的被消退,就会逐渐减少甚至消失。另外一种对行为的反馈是当主体表现出某种行为后,得到了一种给他带来不良的刺激,这就是惩罚,惩罚的结果会使主体感到该行为是不受鼓励的,这样,
他就会在以后的行为中避免再表现类似行为。因此要注意以下几个技术性问题:
第一,负强化不等于罚款、斥责或变相体罚。心理学研究表明,这只会引起教育工作者与被教育对象间强烈对立情绪,起不到任何教育作用。这样做即使会一时收敛,也难持久。因为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只会使被教育对象认为已经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了代价,心理上不再有内疚感,以后这样的行为照样还会出现。
第二,在实施负强化时,一方面,教育工作者要有善意的态度并要善于把这种态度传达给被教育对象,使其确实感到你的善意和用心;另一方面,要使被教育对象弄清楚自己的错误何在,为什么要受到负强化。
第三,负强化的实施要对事不对人,它只是否定某种行为而不是否定整个人。实施负强化不能“城们失火,殃及池鱼”,而应实事求是,恰如其分。
第四,点明错误的同时,为教育对象指出努力的方向,并在其稍有改进时就及时给予正强化。
3、多运用奖励少用惩罚
在教育中,教育工作者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应用强化原理来影响或引导学生的行为。例如,进行奖励与惩罚,通过奖励,使好的行为得到肯定,使之越来越多,通过惩罚,使不好的行为加以否定,使之越来越少。
(1)奖励、惩罚的具体应用
奖励和惩罚是教育中应用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重要方法。奖励起到正面引导作用,不但使本人有成就感,增进保持荣誉的内在动力,也有利于形成学生学先进,争上游的心理气氛,激励学生上进;惩罚可以起到劝阻和警告作用,使本人与他人不再发生或减少错误行为。“奖”与“惩”好比一条航道上的左右两个航标,是保证正确航线所不可或缺的。然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应用好这两个“航标”做到赏罚分明,奖罚得当,通过奖励与惩罚达到预期的激励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却非易事。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正确应用强化原理进行奖励与惩罚呢?
第一,正强化(奖励)为主,而负强化偶尔为之。教育心理学上有一条重要的原理,也是一条重要的原则,那就是正强化(奖励)与负强化(负强化)相结合,而以正强化(奖励)为主。因为奖励可以使受奖励者产生一种积极的情绪体验,从中感到愉悦,受到鼓励。正视正确行为,更易激发主动精神。然而,要在实际工作中贯彻“以奖励为主”的原则,就应该把着眼点放在发掘学生的长处上。教育工作者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
第二,应用奖励与惩罚---这一强化激励方法必须注意及时性。一个学生上课表现好,取得优良成绩,或者热心帮助同学共同完成任务,都应得到激励和强化,使好的行为得到保持和再现。如果,老师对这些行为漫不经心,视而不见,不作任何表示,学生的优良行为就难以保持下去。对于那些“后进生”,对他们的点滴进步,更应及时肯定、奖励,才能保持他们向好的方向转化。
第三,要注意奖励的时效性,被奖励者的先进性,以及奖励形式的多样性,使奖励真正起到正强化的作用。相反,对学生不好的、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给予劝阻、说服、批评、制止、惩罚,使影响学生健康成长、不符合要求和社会进步准则的行为尽量减少。但惩罚不是目的,而且一定要恰如其分,否则达不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反而会引起对抗抵触情绪和攻击性行为。
2、应用奖励和惩罚时要注意的两点:
第一,慎用惩罚。正如斯金纳和他的学生的研究所得的结论一样,惩罚不会使行为发生永久性的变化。虽然惩罚对行为有抑制作用,但除去惩罚后,原先的反应还会恢复。这是因为惩罚使人只注意被惩罚的不良行为,惩罚本身并不能提供任何适当行为的信息。而且,惩罚还会引起攻击性行为。为了发挥惩罚的积极作用,教师一定要让学生自己明白受罚的原因,并指出改进的方法。
第二,巧用奖励。积极的正强化对于学生有促进作用,但一味的奖励易使学生目标浅近,失去远大理想,使学生成为奖励的奴隶,对奖励形成依赖心理。因此,教师不能滥用奖励,使奖励发挥最大价值。对于不同的学生,奖励运用发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教师要及时发现他们所取得的进步,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教师可以延后奖励,并提出更高的要求,然后再景象奖励。而且在使用奖励的同时,教师更要帮助学生确立内部的奖励机制,进行自我强化。
4、及时强化并非是仓促行事
常言道,“欲速则不达”。及时强化要在掌握充分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否则就可能出现对强化性质、强化强度把握失误。及时强化也不是一概而论,有时对教育对象的行为的动机、性质等尚未认识清楚前,或者发现其正当行为的出于不良动机,应当观察一段时间,再作决定。即时反馈有两个作用:一是使行为和后果之间的联系更为明确;二是它增加了反馈的信息价值。对于人的激励首先要设立一个明确的、鼓舞人心而又切实可行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而具体时才能进行衡量和采取适当的强化措施。同时还要将目标进行分解,分成许多小目标完成每个小目标都及时给予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目标的实现,而且通过不断的激励可以增强信心。如果目标一次定得太高,会使人感到不易达到或者说能够达到的希望很小,这就很难充分调动人们为达到目标而做出努力的积极性。
5、控制各种心理效应 克服认知偏差
首因效应、近因效应、晕轮效应以及各种定型效应普遍存在,影响人们的认知,并且不易为认知主体所察觉。因此教育工作者必须了解一下心理效应,并有意地克服其消极影响。要善于运用全面的、辨证的,而不是以偏概全或以此类推的机械方法去
分析教育对象的行为。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