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行政区域,州、府、郡、县,早已有之,那“市”是啥时候出现、普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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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市成为行政一级是从1958年开始的。
但是市在古代史是指市场的意思。你看一下下面的资料就懂了:
③地级市。是与民族自治州相平行的特殊行政区,一般均设区和县。
山水城市
④县级市。是与县、民族自治县相平行的二级行政区。一般不设区。为了发挥城市经济中心作用,带动农村,实现城乡互助,中国两次推行市管县体制,第一次是从1958年开始,到1959年全国辖县的市有50多个,管辖的县达240多个。第二次是1982年12月提出改革地区体制,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目前,全国共有283个地级市,369个县级市。
中国古代进行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秦汉时,在京都、郡、国乃至大县城内,多有官府在指定地区设立并由官府管理的市,与居民所住的里或坊严格分开。市周围有垣墙,交易者只能由市门出入,以此限制市外交易。市门按时开闭。市中有市楼,又称亭、旗亭或市亭,管理市的官署即设于此。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市内店铺、摊贩按经营商品种类分别排列,称为列、肆、次、列肆、市肆或市列。列肆之间的通道称为隧。列肆之后还有存放货物的仓库,称为店。在市中营业的除私商外,政府也派人来出售官营手工业产品及政府所掌握的其他物资。封建政府对市的管理很严格。主管市的官吏,长安东西市为市令,其他城市为市长。市门有监门卒把守。关于市中交易和官吏的职责,秦、汉法律中的《金布律》、《关市律》等有很详细的规定。此外,汉代在边境关隘还设有关市,亦称胡市,从事对边疆少数民族的贸易。
驻军之处有时亦立军市。在小县、县以下的邑和农村中,没有垣墙楼屋的定期集市比战国时期增多,以赶集方式进行交易活动。这种市集是农村之间以至城乡之间物资交换的会合点,在封建社会是一种长期存在的交易形式。
但是市在古代史是指市场的意思。你看一下下面的资料就懂了:
③地级市。是与民族自治州相平行的特殊行政区,一般均设区和县。
山水城市
④县级市。是与县、民族自治县相平行的二级行政区。一般不设区。为了发挥城市经济中心作用,带动农村,实现城乡互助,中国两次推行市管县体制,第一次是从1958年开始,到1959年全国辖县的市有50多个,管辖的县达240多个。第二次是1982年12月提出改革地区体制,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目前,全国共有283个地级市,369个县级市。
中国古代进行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秦汉时,在京都、郡、国乃至大县城内,多有官府在指定地区设立并由官府管理的市,与居民所住的里或坊严格分开。市周围有垣墙,交易者只能由市门出入,以此限制市外交易。市门按时开闭。市中有市楼,又称亭、旗亭或市亭,管理市的官署即设于此。为了便于经营管理,市内店铺、摊贩按经营商品种类分别排列,称为列、肆、次、列肆、市肆或市列。列肆之间的通道称为隧。列肆之后还有存放货物的仓库,称为店。在市中营业的除私商外,政府也派人来出售官营手工业产品及政府所掌握的其他物资。封建政府对市的管理很严格。主管市的官吏,长安东西市为市令,其他城市为市长。市门有监门卒把守。关于市中交易和官吏的职责,秦、汉法律中的《金布律》、《关市律》等有很详细的规定。此外,汉代在边境关隘还设有关市,亦称胡市,从事对边疆少数民族的贸易。
驻军之处有时亦立军市。在小县、县以下的邑和农村中,没有垣墙楼屋的定期集市比战国时期增多,以赶集方式进行交易活动。这种市集是农村之间以至城乡之间物资交换的会合点,在封建社会是一种长期存在的交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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