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人士,很急!!关于老人赡养问题的。虽然有点长但是我希望您能看完,给予建议,谢谢了!!
是这样的,老人有1儿3女,儿子有2个女孩,老人重男轻女,从小就对儿子一家看不顺眼,对女儿很好,所以俩家关系一直就是平平淡淡的,但是年前有一位老人生病了,在医药费上4家发生...
是这样的,老人有1儿3女,儿子有2个女孩,老人重男轻女,从小就对儿子一家看不顺眼,对女儿很好,所以俩家关系一直就是平平淡淡的,但是年前有一位老人生病了,在医药费上4家发生了分歧,女儿和老人合伙设计儿子让儿子多拿钱,女儿也怂恿老人,老人把自己的钱全部交给了女儿,没有拿出看病,因为在农村,老人都是由儿子照顾,儿子是主心骨,就算有些钱也应该让儿子知道吧,但老人却把钱给女儿,老人身体好时的钱也给了女儿做生意和盖房子了,对儿子不闻不问,现在就因为儿子要求把钱拿出来给父母看病,或是把钱存到老人的存折里给老人用,但是女儿和老人不同意骂儿子不孝顺,让自己的3个女儿和女婿去殴打儿子和儿媳,造成了他们关系的恶化,儿子被伤透了心,现在老人却要控告儿子不赡养自己,要知道老人住在儿子家,但是老人挣的钱却全给女儿拿去用从来不管儿子的事情,现在却反咬一口,我们都知道要善待老人,法律把老人视为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照顾,但是老人也不能倚老卖老吧,难道做儿子的就要这样任老人欺负吗,法律讲究法合理,就不会顾虑到情吗,难道不管是谁的错,后果都要儿子承担吗,老人从年轻时就为女儿卖命,看不起儿子一家,但最后不能赚钱了,反倒管儿子要钱控告儿子了,儿子给你钱但是你不能得寸进尺,该给的给你,但是儿子该得到了为什么不能得到,我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在法院审理中法院会考虑到这个吗,会适当的为儿子考虑一下吗。作为儿子的就应该有苦往肚子咽吗,就不能为儿子的角度考虑吗,请专业人士给予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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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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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一个理性法律人的角度来看,是可以和女儿协商赡养问题的,但是在农村,这个问题就变得复杂了,因为儿子养老子成为一个传统,但是相对的在农村女儿基本丧失继承权,基本上是有儿子来继承,但是有关父辈将钱转给女儿的事情,也感到无能为力,毕竟是你给的,他有权处置,但是还是可以协商的,最好是协商一下医药费的承担问题。不过这个重女儿的现象还是蛮少见的~如果实在不行,只好诉诸法律,毕竟女儿儿子赡养义务是相同的,尽管传统上有障碍,但是。。。法律上是支持的,就是舆论上可能会有很大阻力。
追问
是这样的医药费我们四家平分,每家都出钱,钱和养老人我们没有问题,就算我们自己赡养2个老人也是可以的,我们要的就是老人和她女儿的一个说法,不能他们说要钱就要钱,我们总要知道钱怎么用的,用在哪里吧,但就因为这老人说我们贪图的他的钱,说我们不孝顺,要告我们,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话在法庭上法院会考虑到事情的前因后果吗,会酌情宣判吗,不知我说的对不对,我认为老人是生活的弱者,而子女是法律的弱者
追答
如果有给钱,足以支付医药费和生活费,法律上认定已经尽到赡养义务。不会追究责任。关于农村的赡养问题一向复杂。法院会调查清楚,你也可以提供一些证据,但是,有关你的父母,法院一般会先采取调解的方式尽量和平解决,你就趁此协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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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心的看了你的表达过程,而像这种情况在中国到处都有。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不得不说从整体来看儿子方确实是受害者,不但拿财出力而且不讨好,甚至一不小心还得遭人指点,声名扫地,有苦难言。
我很同情儿子方,但是在农村里儿子养老子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矩,虽然现在时代在变,但要打破这个规矩还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我劝儿子方再认真考虑考虑,如果你不想成为时代的罪人,如果你不想在多年后感到终身遗憾,如果你能想到你老了以后你的下一代怎么对你,如果你还想着兄妹(或姐弟)情、父(母)子情、亲情。。。。。。那么儿子方别无选择。
在这里我也讲一个故事吧:我奶奶早逝,我爷爷在同村娶了个已经有一个儿子的老婆,结婚后和我爷爷生了个女儿,几年后爷爷过逝。不用多说,后奶的所有精力肯定全放在他以前的儿子和现在的女儿身上。到后奶老了以后,她的亲生子说她是嫁出去的,他没有义务养她;她的亲生女说是女儿没有养老的义务,不管是亲生子女都堂而皇之的不养。我老爸没办法,什么没得到的情况下,为了这个传统,一声不吭的艰难的养了她20几年,到她死时都是我老爸一手包办,而这30年中我家是穷的叮当响,是穷的方圆几十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兄妹几个从小是饭吃不饱,衣穿不暖,学读不上。。。。。。但现在我爸老了,我们兄妹几个却非常孝敬他,我爸的兄妹也对他很好,我爸的兄妹的儿女子孙都尊敬他,认识我爸的人都说他是好人,方圆几十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就是回报。
醒醒吧儿子方,别与时代斗争,否则你会输的一无所有。
浅见!!!
我很同情儿子方,但是在农村里儿子养老子已经成了不成文的规矩,虽然现在时代在变,但要打破这个规矩还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我劝儿子方再认真考虑考虑,如果你不想成为时代的罪人,如果你不想在多年后感到终身遗憾,如果你能想到你老了以后你的下一代怎么对你,如果你还想着兄妹(或姐弟)情、父(母)子情、亲情。。。。。。那么儿子方别无选择。
在这里我也讲一个故事吧:我奶奶早逝,我爷爷在同村娶了个已经有一个儿子的老婆,结婚后和我爷爷生了个女儿,几年后爷爷过逝。不用多说,后奶的所有精力肯定全放在他以前的儿子和现在的女儿身上。到后奶老了以后,她的亲生子说她是嫁出去的,他没有义务养她;她的亲生女说是女儿没有养老的义务,不管是亲生子女都堂而皇之的不养。我老爸没办法,什么没得到的情况下,为了这个传统,一声不吭的艰难的养了她20几年,到她死时都是我老爸一手包办,而这30年中我家是穷的叮当响,是穷的方圆几十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兄妹几个从小是饭吃不饱,衣穿不暖,学读不上。。。。。。但现在我爸老了,我们兄妹几个却非常孝敬他,我爸的兄妹也对他很好,我爸的兄妹的儿女子孙都尊敬他,认识我爸的人都说他是好人,方圆几十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就是回报。
醒醒吧儿子方,别与时代斗争,否则你会输的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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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谢谢,我们情况不一样,首先我们一直在养老人不是不养,钱一分没少。老人对孙女不好因为她们是女儿所以小孩从小就知道爷奶不喜欢自己,老人以前的钱给女儿就给了,现在自己生病了为什么还给女儿不拿出来看病或留着以后用,医药费我们一分不少该给的给了该做的做了,凭什么还说我们,打人,不把儿子当一家人,是谁都不能忍受这样被人藐视欺负?如果他们还顾亲情就不会这么做,亲情需要双方维护。我们可以单独养老人,但争的是口气
追答
嗯,情况确实不一样,我低估了你们之间长年累月的矛盾。如果是我遇到儿子方这种情况,我可能会走极端,但我想儿子方这么多年都挺过来了,也可以想象儿子方一直在维护双方亲情,事实证明儿子方比我理智,望大家都能让一步,和气解决问题,毕竟家丑不外扬,家和万事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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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诉说让我想起了我家的情况和你差不多,老人年纪大了有事也难免做一些不合理的事但是只能从思想上好好和老人沟通沟通希望有所转变!
从法律立场来看公民有全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他人无权干预。但是在赡养老人上,作为子女都有对老人赡养的义务,赡养费用应该平均出!
无论结果怎样还希望好好赡养老人,毕竟年龄大了剩的时间不多了,不要在多年后给自己留下遗憾…
从法律立场来看公民有全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他人无权干预。但是在赡养老人上,作为子女都有对老人赡养的义务,赡养费用应该平均出!
无论结果怎样还希望好好赡养老人,毕竟年龄大了剩的时间不多了,不要在多年后给自己留下遗憾…
追问
是啊,但是总不要太过分吧,老人可以怎么样都可以但是最为女儿你就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兄弟,对不对,再说了老人是从年轻时就是这样不是说现在这一短时间的了,再说公平,不管是老人的事情还是东西应该大家一起商量一起分享,为什么都是女儿做主,儿子只有听话拿钱的份,权利和义务是平等,你没有给予别人应有的权利,别人应该可以不尽相应的义务吧,可能我说的有些过了,但是任何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不舒服,感觉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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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协商解决吧,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只有你有没有用心去和家人好好沟通的问题....
心平气和的和家人聊聊吧,祝福你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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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一、二款也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不管老人是如何分配他的财产,尽管也许他对女儿更好,但都不能抹杀他抚养你成人这个事实,法律上作为子女对父母均由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能以老人对待子女的不同而逃避法律义务,所以老人起诉是有法律依据的。但你可以抗辩,以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费以及现在老人住你家,你已经照顾他饮食起居,已有在尽赡养义务。
不管老人是如何分配他的财产,尽管也许他对女儿更好,但都不能抹杀他抚养你成人这个事实,法律上作为子女对父母均由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能以老人对待子女的不同而逃避法律义务,所以老人起诉是有法律依据的。但你可以抗辩,以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费以及现在老人住你家,你已经照顾他饮食起居,已有在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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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谢谢你说的我知道,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我们一直在做,老人生病每晚在医院陪床,女儿则是有空时来,说儿子应该天天守着,医药费我们分担了一分没少拿,只是感觉老人太过分为女儿着想不为儿子着想,老人把儿子养大很辛苦同样把女儿养大也很辛苦,关于老人的事应该大家都知道不能只你们做主很让人气氛,说了这么多你可能以为我在推脱但是感觉很委屈,为什么真心对待还是不讨好呢法律保护弱者老人但在这情况下难道我们不是弱者吗
追答
你说的我也理解,我只能说你们做了,问心无愧。而法律上,你们已经尽了子女义务,也毋庸担心官司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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