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单独开户口,成为户主???
可以办理,具体如下:
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
关于分户、立户,公安部《关于户口整顿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有明确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另外,家庭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户籍应当迁移到一处。
单独立户,需要凭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果没单独的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单独立户。符合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提供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扩展资料: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参考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单独立户,申请人必须具有私有房屋所有权证。
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
关于分户、立户,公安部《关于户口整顿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有明确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另外,家庭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户籍应当迁移到一处。
单独立户,需要凭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果没单独的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单独立户。符合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提供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扩展资料: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
需要单独分开户口成为户主的,只可以在本人购房并且属于房产持有人情况下,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到新的房产上面单独成为该户口的户主。
一、若需要单独分户成为户主,必须提供非原户籍所属的房产资料(未办理过入户)户籍改革之前,公民可以根据家庭居住情况而申请把家庭户口“分户”而每人具有一个自己的户口,但是由于该情况导致户籍系统资料随意变更影响到户籍资料整理。国家实行户籍改革,明确对于户籍“分户”问题必须提供和原户口房产不同的房产资料(未办理过入户)以后,才可以申请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到自己房产所属地而成为户主,不可以随便把原户口按照旧的户籍政策进行“分户”。
二、若需要单独分户成为户主,必须按照当地政策提供资料申请户口迁移户籍改革以后。
扩展资料: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户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单独立户,申请人必须具有私有房屋所有权证。
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
关于分户、立户,公安部《关于户口整顿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有明确规定: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另外,家庭户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户籍应当迁移到一处。
单独立户,需要凭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果没单独的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单独立户。符合条件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提供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扩展资料:
户籍改革以后,国家明确对于一个房产所属的家庭户口是有且只可以具有一个户口簿(一个户主),公民若需要单独分开户口成为户主的,只可以在本人购房并且属于房产持有人情况下,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1)到新的房产上面单独成为该户口的户主。
一、若需要单独分户成为户主,必须提供非原户籍所属的房产资料(未办理过入户)户籍改革之前,公民可以根据家庭居住情况而申请把家庭户口“分户”而每人具有一个自己的户口,但是由于该情况导致户籍系统资料随意变更影响到户籍资料整理。国家实行户籍改革,明确对于户籍“分户”问题必须提供和原户口房产不同的房产资料(未办理过入户)以后,才可以申请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到自己房产所属地而成为户主,不可以随便把原户口按照旧的户籍政策进行“分户”。
二、若需要单独分户成为户主,必须按照当地政策提供资料申请户口迁移户籍改革以后,公民若需要申请从原户籍分离而成为新的户口簿户主,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新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一)市区内户口迁移,需要带上以下资料直接到需入户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机构进行办理,当场审核资料并按照当地流程受理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新的房产证资料(非原户籍所在地房产,而且未办理过入户);4.原件房产证资料;5.当地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跨市区设置省份户口迁移,需要带上以下资料直接到需入户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机构申请办理准迁证以后,再到原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办理迁出流程,再到需要入户的当地申请办理迁入流程: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新的房产证资料(非原户籍所在地房产,而且未办理过入户);
4.原件房产证资料;
5.当地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考虑到各地户籍政策不同,具体所需资料以后流程需咨询当地为准。引用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十、十七、十九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分户
户籍改革以后,国家明确对于一个房产所属的家庭户口是有且只可以具有一个户口簿(一个户主),公民若需要单独分开户口成为户主的,只可以在本人购房并且属于房产持有人情况下,才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口迁移(1)到新的房产上面单独成为该户口的户主。
一、若需要单独分户成为户主,必须提供非原户籍所属的房产资料(未办理过入户)
户籍改革之前,公民可以根据家庭居住情况而申请把家庭户口“分户”而每人具有一个自己的户口,但是由于该情况导致户籍系统资料随意变更影响到户籍资料整理。
国家实行户籍改革,明确对于户籍“分户”问题必须提供和原户口房产不同的房产资料(未办理过入户)以后,才可以申请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到自己房产所属地而成为户主,不可以随便把原户口按照旧的户籍政策进行“分户”。
二、若需要单独分户成为户主,必须按照当地政策提供资料申请户口迁移
户籍改革以后,公民若需要申请从原户籍分离而成为新的户口簿户主,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新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一)市区内户口迁移,需要带上以下资料直接到需入户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机构进行办理,当场审核资料并按照当地流程受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新的房产证资料(非原户籍所在地房产,而且未办理过入户);
4.原件房产证资料;
5.当地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跨市区设置省份户口迁移,需要带上以下资料直接到需入户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机构申请办理准迁证以后,再到原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办理迁出流程,再到需要入户的当地申请办理迁入流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新的房产证资料(非原户籍所在地房产,而且未办理过入户);
4.原件房产证资料;
5.当地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跨市区办理户口迁移,若办理迁出流程时候申请人无法前往可以由原户口本户主带上以上资料代为办理户口迁出流程
三、特殊情况以当地户籍政策为准办理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对于农村农民没有房产证,在农村一般是男方结了婚,单独一院长期在本村内生活,两人可以开户!但是具体所需资料以及流程就需要咨询当地村委会户籍管理部门为准。
考虑到各地户籍政策不同,具体所需资料以后流程需咨询当地为准。
引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