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克(Snooker)的意思是“阻碍、障碍”,所以斯诺克台球有时也被称为障碍台球。
做斯诺克是指某一方在不继续进攻的情况下,控制母球(白球)躲到一个或多个非目标球后面以使对方在下一杆不但无法沿直线击中目标球整体,也无法沿直线蹭到目标球边沿,这样对方下一杆不得不采用弧线击打或通过撞击台边使母球走折线的方法击中目标球来解斯诺克,击打难度大大增加。
所以,做斯诺克需要精确的计算,成功的话既可以避免给对方留下进攻机会,又提高了对方犯规而使自己获益的可能;而解斯诺克同样需要良好的线路计算和力度把握。
虽然台球运动的历史可以上溯到15世纪,但斯诺克(Snooker)的发明则相对晚了许多。关于斯诺克的起源,一个比较可信的说法是:在19世纪晚期,台球运动风行于驻扎在印度的英国军队中,当时流行的玩法是黑球入袋(Black Pool)。这种玩法用1个白球,15个红球和1个黑球。
1875年的一天,驻扎在印度贾巴尔普尔(Jubbulpore)的英国陆军上校内维尔·张伯伦(Neiville Chamberlain)和他的战友们觉得这种玩法过于简单、乏味,便决定增加黄色、绿色和粉色3个彩球上去。不久,又嫌不够,再加上了棕色和蓝色球。
这种新玩法很快流行开来,从而导致了斯诺克台球的诞生。而斯诺克一词则是当时英国军队中对军校一年级新生的流行叫法。这使得斯诺克被这些军人们用来称呼这种新玩法的初学者,最终则成为了这项运动的名称。
现在流行的斯诺克台球一共有22只球。其中母球(白球)1只,目标球21只。目标球中:红球15只各1分;黄球1只2分;绿球1只3分;咖啡球1只4分;蓝球1只5分;粉球1只6分,黑球1只7分。
1885年,当时的英国英式台球冠军约翰·罗伯特(John Roberts)在印度旅行时见到了张伯伦并从他那里知道了斯诺克这种新玩法。回国后,罗伯特就把斯诺克台球带回到英格兰。
但是,当时正处于英式台球热,斯诺克台球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直到20世纪30年代,英式台球日渐衰落,许多名手才逐渐转向斯诺克台球。这其中包括斯诺克台球的传奇人物乔·戴维斯(Joe Davis)。
扩展资料:
国际上台球组织有两个:一个是国际台球联合会世界台球联合会(WPBSA),一个是世界职业台球联盟。
世界职业台球联盟主要致力于发展职业台球,举办世界上的职业选手参加的职业排名系列赛,如世界职业斯诺克锦标赛等,像亨德利、戴维斯、奥沙利文、卡特等世界著名职业球手都参加的是职业比赛。
而国际台球联合会则拥有 72 个会员国,旨在全球推广和普及台球运动,世界斯诺克锦标赛便是该组织举办的比赛。
世界职业斯诺克联赛和国际台联组织的比赛是并行的,若想参加职业比赛必须先取得职业资格。国际台球联合会举办的比赛,只要世界排名在64名之前的球员都可参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斯诺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