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格格阿哥贝勒郡主是怎么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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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为满语音译,大约相当于"小姐",不过此名称平民百姓不能用,它仅限于对清代皇族女儿的称呼:皇帝的女儿封为公主, 称固伦格格;亲王女儿封为郡主,称和硕格格;郡王女儿封为县主, 贝勒女儿封郡君,都称多罗格格;贝子女儿称格格.电视连续剧《还 珠格格》的名称,有杜撰之嫌.
正宫皇后所生之女,封公主,称固伦格格,品级相当于亲王;嫔妃所生之女,封公主,称和硕格格,品级相当于郡王;亲王之女封郡主,称和硕格格;郡王之女封县主,称多罗格格;贝勒之女,封郡君,亦称多罗格格;贝子之女,封县君,称固山格格;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封乡君,称格格。
"阿哥"也是满语音译,其意为"哥哥",它有两个义项.一是 清代满族宫廷称皇子,可按排行称阿哥,如大阿哥,二阿哥等.二是 旗人的贵族称儿子,此处尤须注意"阿"读四声,"哥"读轻声.
贝勒,贝子在满语中原意是对男子的尊称,后来发展成为对贵族男子的通称。依清例,满洲男儿都是旗兵。所以每旗都有很多个姓。例如正黄旗就不单是爱新觉罗一姓。反之同一姓也分布于不同的固山之中。和硕是指城或国(等同于汉朝的国,不是国家是王国)。多罗是指汉人的乡。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见上表。“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
正宫皇后所生之女,封公主,称固伦格格,品级相当于亲王;嫔妃所生之女,封公主,称和硕格格,品级相当于郡王;亲王之女封郡主,称和硕格格;郡王之女封县主,称多罗格格;贝勒之女,封郡君,亦称多罗格格;贝子之女,封县君,称固山格格;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封乡君,称格格。
"阿哥"也是满语音译,其意为"哥哥",它有两个义项.一是 清代满族宫廷称皇子,可按排行称阿哥,如大阿哥,二阿哥等.二是 旗人的贵族称儿子,此处尤须注意"阿"读四声,"哥"读轻声.
贝勒,贝子在满语中原意是对男子的尊称,后来发展成为对贵族男子的通称。依清例,满洲男儿都是旗兵。所以每旗都有很多个姓。例如正黄旗就不单是爱新觉罗一姓。反之同一姓也分布于不同的固山之中。和硕是指城或国(等同于汉朝的国,不是国家是王国)。多罗是指汉人的乡。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见上表。“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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