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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卫生部应该认定这是由于牵扯到人命关天的事,所以非得全日制正规医学教育和实习才足以培训出合格的医生资格,估计卫生部无法控制教育部门的成人教育的医学教学水平和实习质量,所以就自然不让考了,到底是卫生部的要求太严格,还是教育部门的教育水平太低或教育方式把关失控,这个标准谁说得清楚?但卫生部的规定就是如此,谁让它有权呢?你的那些同仁只能抱怨一下,还会有什么办法呢?
不过这许是有时有些地方信息没有了解清楚的问题,卫生部和教育部曾在2002年出过通知,规定2003年或此前某时(记不太清楚具体时间了)入学的是可以考的,这批人中有些是真到2005年才拿到毕业证书的,但应该是也是最后可以考的那批成人学历的人;而按规定2003年以后入学的成人学历就不能考了,按规定在入学时教育部门相关学校的成人教育招生时就应该将这个规定说清楚,“就是说成人教育医学类专业应该只招在职的人员(应该是已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报考的),如果没有说明可是而为了赚报考人的报考费用而有意隐瞒,让报成人学历的人员白花钱学一场无用的成人学历教育,那就是教育部门的那些学校的责任了;而反之如果他们提示告诉过而那些人仍然自己要报考,那就不能怪学校了。
有些事确实是不如愿的多,不容易的人太多了,要是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那卫生部还有个屁的权力,想那教育部在1985年成立医学检验专业就是立定要培养能(执业)检验医师的,可是卫生部就是不同意,也是认定医学检验培养的不足以当(执业)检验医师,竟管那时教育部专门还为此设立一批五年制医学学位的医学检验专业,以区别四年制的医学检验,但仍然是徒劳无功,而同期的同样是医学技术类并有同样教育模式和教学内容和结构的医学影像专业却是一直都可以考执业医师的。你看那这十几年来的医学检验专业的毕业的学生是不是更不容易???
看得多了,就只能看得开点吧,不过谁碰上这类事也确实真是不容易看得开的。。。
不过这许是有时有些地方信息没有了解清楚的问题,卫生部和教育部曾在2002年出过通知,规定2003年或此前某时(记不太清楚具体时间了)入学的是可以考的,这批人中有些是真到2005年才拿到毕业证书的,但应该是也是最后可以考的那批成人学历的人;而按规定2003年以后入学的成人学历就不能考了,按规定在入学时教育部门相关学校的成人教育招生时就应该将这个规定说清楚,“就是说成人教育医学类专业应该只招在职的人员(应该是已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报考的),如果没有说明可是而为了赚报考人的报考费用而有意隐瞒,让报成人学历的人员白花钱学一场无用的成人学历教育,那就是教育部门的那些学校的责任了;而反之如果他们提示告诉过而那些人仍然自己要报考,那就不能怪学校了。
有些事确实是不如愿的多,不容易的人太多了,要是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那卫生部还有个屁的权力,想那教育部在1985年成立医学检验专业就是立定要培养能(执业)检验医师的,可是卫生部就是不同意,也是认定医学检验培养的不足以当(执业)检验医师,竟管那时教育部专门还为此设立一批五年制医学学位的医学检验专业,以区别四年制的医学检验,但仍然是徒劳无功,而同期的同样是医学技术类并有同样教育模式和教学内容和结构的医学影像专业却是一直都可以考执业医师的。你看那这十几年来的医学检验专业的毕业的学生是不是更不容易???
看得多了,就只能看得开点吧,不过谁碰上这类事也确实真是不容易看得开的。。。
追问
你说的规定,2003年或此前某时(记不太清楚具体时间了)入学的是可以考的,这批人中有些是真到2005年才拿到毕业证书的,但应该是也是最后可以考的那批成人学历的人;这是真的吗?
追答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中只是含糊简单提到对遗留问题“须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如下所述:
“四、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中未经过评估的医学类专业,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学历可作为相应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以上所限制的高等教育形式举办的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须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对2002年10月31日前未能取得高等教育学籍的医学类专业“辅导班”中的非在职学员,教育机构要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但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发布后,教育部自考办负责人就自学考试考生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今后还可以报考自学考试的医学专业吗?
答:《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根据高等教育医学教育和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人才的需要以及行业人才准入的有关规定,高等医学教育专业分为三类:即医学类、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根据文件精神,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不再招收新生。有关助学单位要保证已招收的在校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问:已在籍的医学类专业自考生还可以继续报考吗?
答:已参加医学类专业自学考试,并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籍(考籍)的考生,可有一个完成学业的过渡期,时间3年,即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
该文章转自[四川自考网:http://www.tfzikao.com/xlks/2005/200505/20050525185807.html
不过提醒一下你,上述这个政策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有些地方是不是还认真执行是个问题?而且这个2005年期限只是一个与记者谈话,成文的具体规定条例没见到过,但有些省确实是根据这个精神制定了相关具体规定的,如青海省和广西,你最好是能找到你所在地方的具体规定(最好能有你当地省里有关部门在当时曾发过这类规定)就好办些,要不然有些懒惰的官员会以找不到相应文件而拒绝你的,祝你好运!
参考资料: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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