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需要的条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团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团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二十三条团支部书记负责团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团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团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团员大会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应当事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并取得批准;没有同级党组织的团支部,应当事先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并取得批准。团支部委员会由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支部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共同研究,可以指派团支部负责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政治上要坚定,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团支部干部都应有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政治觉悟,有条件的单位,可推荐优秀青年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 (2)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4)作风要扎实。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青年的监督。
团支部是共青团组织系统中的最基层单位。团支部书记处在团的基层建设的最前沿,是团支部委员会的核心人物,对团支部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组织团支部的经常性活动和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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