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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0-14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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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的待遇方面:
1、非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工资、津贴及有关福利待遇。
2、非事业编制人员按学校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有关办法进行考核、评优推荐、参加各类非学历学位培训、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
3、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学校鼓励非事业编制人员提高学历学位,费用自理,待录用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后,按学校有关学历教育办法执行待遇。
4、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解决非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住房。
5、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项目和住房公积金。
6、非事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基数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比例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并分别由学校和非事业编制人员本人承担。
7、非事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可由学校委托重庆市社会保险有关机构统一代扣代缴。
1、非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工资、津贴及有关福利待遇。
2、非事业编制人员按学校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有关办法进行考核、评优推荐、参加各类非学历学位培训、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
3、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学校鼓励非事业编制人员提高学历学位,费用自理,待录用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后,按学校有关学历教育办法执行待遇。
4、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解决非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住房。
5、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项目和住房公积金。
6、非事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基数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比例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并分别由学校和非事业编制人员本人承担。
7、非事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可由学校委托重庆市社会保险有关机构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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