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怎样参加民主评议的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有所不同。
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其中表现突出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宣传表彰他们的事迹。
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作劝其退党处理。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
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
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
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
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
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扩展资料: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由来
要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首先要了解“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由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作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之一,是较早有文件依据的制度之一。1988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认为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的开始。
在此之前,1982年通过的十二大党章中已有关于“组织生活”的相关规定。但一直到十九大通过的党章,都是只有对“组织生活”的相关规定,而未提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14年6月、2016年12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中央两次对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在总结农村、机关、高校、国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领域民主评议党员已有制度和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作出更进一步的规定。
2017年12月、2018年12月,中央组织部连续发出通知,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提出要求。
2018年10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在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吸收基层成熟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因此,今天我们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既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还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主评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预备党员和刚受处分的党员是否参加民主评议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民主评议党员,您真的了解吗
预备党员的民主评议 。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的对待有所不同。
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
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对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材料的处理,一般做法是:评为优秀党员的,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扩展资料:
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
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主评议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的对待有所不同。
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做劝其退党处理。
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评议格次 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对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材料的处理,一般做法是:评为优秀党员的,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一般不存入本人档案,可以按文书档案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扩展资料:
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
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参考资料:预备党员-百度百科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的对待有所不同。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做劝其退党处理。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党员评议格次 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1)优秀党员;2)合格党员;3)不合格党员。 5、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对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材料的处理,一般做法是:评为优秀党员的,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一般不存入本人档案,可以按文书档案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2021-10-09
几个方面发表看法:
1、思想上某某还是比较积极的,一方面按时提交了思想汇报,而且汇报内容比较具体、实,反应出了其在党史读研一年来的切实感受,说明她的态度还是比较认真的。另一方面,比较积极地参加支部的各项会议和活动,虽然个别活动不能亲自参加,但都能前去加油助威,说明其群众热情还是比较高的。
2、某某在学习上也比较刻苦,在领导(师傅)的指导下,自己已经开始撰写学术论文,并尝试发表,深得大家认同。而且在平时的课堂中,她也能积极地发言、反思,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
3、某某性格爽朗,在日常生活中,乐于助人,团结同事,和谐交往,群众基础也比较好。
意见和建议:
1、对党的思想和认识,以及对作为一名党员各项标准,认识还欠成熟,希望能加强思想认识的学习和培养,
纯净入党动机。
2、平日相处,要注重外在的和谐和内在的感情交流,做事的稳妥程度还不够好。建议加强。
3、在学业的压力下,积极性往往有下降趋势,希望保持并能有进一步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