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有要求。
可以自考转考:
1、在考试途中,因为户口迁移或者工作变动,需要区外省,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
2、选择的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申请转考手续时,具体需要的资料和时间可以在本省自考办网站查询。
转考手续办好后,考籍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出,正常情况一般在1个月左右可以到达,遇到特殊情况可能延至3个月。所以,办妥转考手续一个月后可以到转入地查询考籍到达情况。
自考转考的流程:
一)转专业情况
大部分省份转专业是不需要重新注册、重新办准考证,用现在已经在用的准考证继续报考就可以了,具体要求还需要看各省自考办的要求。
二)跨省市转考情况
0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0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自考365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0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自考办。
0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扩展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的限制比较严格,比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针对这些不同的政策, 最好致电当地考办咨询,每个省市 他都有不同的政策,需要及时了解当地的一些政策情况,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自考生通过全部考试毕业时,获得的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享受同等的待遇。毕业证盖有自考办和主考院校的公章,证书上没有学习年限,只有发证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须知
首先确定的是,自考是可以申请转考的。
一、具体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第五章“考籍管理”中,第二十四条规定: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教育部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五章“转考”中,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
1、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
2、考生在省际间转考,必须通过省级考办办理。各省级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3、考生在省内转考,在省内跨地(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由各省级考办根据实际情况决
4、考生的转出手续:
(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2)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原报考所在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经失效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
(6)考生跨省转考后,考籍档案应当以转出地的省级考办转出的考籍档案为准。
扩展资料:
考生转考后的转入手续:
1、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2、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3、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4、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5、如果转出地的省级考办,未保存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转入地的省级考办,不得以无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为由,拒绝考生转入。
参考资料:
2019-02-18 · 湖北自考咨询专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如果是跨省的城市考点更换,就要先去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之后去转入生办理考籍转入。
这点有点像户籍的管理方式,具体方法每个省的政策不一样,建议咨询一下本省教育考试院哈。
推荐于2017-09-20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注册新准考证考就行。最后办一下合档。
关于自考转往外省的介绍: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关于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
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