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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大融合时期,民族融合的范围极广,几乎包括了中国长江、黄河、辽河、漠北广大区域。北方各民族的匈奴、鲜卑、羯、氐、羌、卢水胡各族先后建立政权,将社会组织模式乃至文化习惯带到中原;南方的山越、蛮族、茎人、俚人、僚人也走出深山老林,开始与汉族融合。
南北朝裤褶1
民族大融合带来了南北社会组织形态的激烈变动。北方割据政权大体都经过“胡汉分治”的阶段。所谓胡汉分治,就是对于境内少数民族采用本族制,而对于境内汉族则采用汉制。直到北魏太和(477—499年)初年,才逐渐用汉族的原有办法改革地方基层管理。太和九年到十年 (485—486年),均田制、三长制、州郡制相继出台。三长制规定每五户百姓置邻长,合五邻置一里长,合五里置一党长。太和十年,北魏下令在全国设置38个州,同时对畿内地区居民实行分并改组。北方地区重新纳入秦汉以来的州、郡、县的组织结构。魏晋南朝的汉族政权虽然社会组织方式与秦汉基本相似,沿用州、郡、县的管理模式,但世家大族和地方豪强的势力大为膨胀,社会出现了一个特殊阶层——门阀士族。北魏孝文帝改革后,北方士族也迅速发展。南、北士族都拥有大量的土地,建有田庄,享有政治经济特权。个体小农虽然也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但往往沦为士族的奴婢、豪强的佃客。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农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形成了六大著名稻作区。它们是江南稻作区,包括三吴、皖南及晋陵地区,它是南朝最重要的稻作区;荆湘南川稻作区;汉中巴蜀稻作区;南阳盆地稻作区;淮南稻作区;交广和闽广稻作区。这些稻作区从根本上改变了南方农业在全国经济中的低下地位。南方城市的密集度也远远超过了秦汉时期,其中尤以扬州、荆州、益州 、广州四个地区城市最为密集。
南北朝裤褶之2
魏晋南北朝时期,主食为稻米、小麦。在面食制作方面出现了很多变化,西晋束皙的《饼赋 》提到新出的面食有安乾、豕耳、狗舌、剑带、案盛、髓烛等名目。它们有的由普通百姓发明,有的从外族传入中原。这一时期,中国菜肴的九大主味:酸、甜、苦、辣、咸、鲜、香、麻、淡等都已具备。汉代已知如何用曲酿醋。北魏时,用谷物制曲酿醋的技术相当成熟。《齐民要术》中有多种制曲酿醋法,而且还开创了酿造陈醋的方法 。先秦时只有肉酱“醢”,汉人已用豆作酱。《齐民要术》有《作酱法》,专章介绍13种风味不同的酱的做法。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不少菜肴的做法来自外域。本是胡人喜食的乳酪,成为北方汉人广泛流行的副食。还有一种菜肴,叫“羌煮貊炙”。据《齐民要术》介绍,羌煮原是羌人的一道菜,吃法是将精选的鹿肉煮熟后切成块,蘸着各种调料制成的浓汁吃;貊炙是貊人发明的一种烤乳猪,做法是用火慢烤,一边烤,一边往上洒酒抹油,烤熟的乳猪色泽鲜丽, 呈琥珀色,入口即化,汁多肉润,是上等美味。
魏晋南北朝时期,讲究服饰之美。体衣(上下衣)、头衣(冠帽)、足衣(鞋袜)成为人们典型的装饰式样。当时服饰更新速度很快。《抱朴子·饥惑》曾说,当时冠履衣服,每天每月都有新的变化,“乍长乍短,一广一狭,忽高忽卑,或粗或细,所饰无常”,经常突破等级限制 。胡服在当时十分流行。十六国、北朝时,胡服在黄河流域达到与汉服平分秋色的程度。直到孝文帝改革后,服饰的胡化风气才有所改变。
魏晋南北朝的婚尚以等级性婚姻为典型特征。世族享有特权,他们把血统、门第、出身当作衡量人们社会地位及身份价值的尺度,婚姻也竭力保持血统的纯化,因而形成了世族婚姻的两个特点:一是重门第。南方世族之间依据政治地位、社会名望和家庭势力构成了比较稳定的婚姻圈。琅笽王氏、陈郡谢氏、陈郡袁氏三者之间的通婚最繁,其他如河南褚氏、谯国桓氏、颍川庾氏等虽与王、谢通婚,但政治地位、家族势力有所不及,频率不高。与北方大族崔氏、卢氏联姻的,绝大部分都是有一定郡望的世族。可见当时南北方的大族 ,对于婚姻等级界线划分得十分严明。二是地缘性因素比较突出。如吴姓大族中以吴郡顾 、陆、张氏同会稽孔氏和吴兴沈氏五者通婚最密,而以吴郡顾氏、陆氏、张氏三者婚嫁较繁 。等级性婚姻造成早婚现象非常普遍。如东吴郁林太守陆绩之女,年方13就嫁给同郡张自,东晋荀羡年15岁就与帝室联姻。梁武帝纳丁贵嫔时年14岁。陈朝周弘正年10岁时,河东裴子野就以女妻之。早婚自然早育,这就造成了兄弟姊妹年龄悬殊、而叔侄姑侄之间年龄反而相近的现象,遂使高频率的血缘异辈婚姻成了这时门阀婚媾的一个显著特色。
南北等级性婚姻习俗虽然大体相似,但也略有不同。在继娶纳妾方面,南方的正室侧室之分及嫡庶之别,不如北方严格,家庭纠纷亦不如北方严重。妇女在家中的地位,南北也有不同。北方受少数民族胡化的影响,妇女与社会接触较多,地位较高。家庭的组织形式和家庭情感 ,也复有南北之别。南方形成了父子异居和一门数灶之风。
魏晋妇女发式之一
魏晋南北朝特别重视葬事,但对葬礼却并不十分重视,而重视至情至性的哀悼。西晋王戎在母丧期间,饮酒食肉,不拘礼制,但内心十分悲伤,容貌憔悴。东晋会稽王献之死,其兄王徽之奔丧不哭,因为王献之喜好弹琴,王徽之将王献之的琴取下来,坐在灵床上试着弹一曲 ,但怎么也弹不出和谐的音调,他把琴摔在地上,悲痛地感叹“人琴俱亡”,恸绝良久(《 世说新语》卷下《伤逝》)。当时比较重视相墓术。郭璞、张子恭、高灵文等是当时的相墓大师。相墓术除了继承天人感应观念和阴阳五行学说以外,还十分重视审察山川形势,讲究墓穴的方位,向背、排列结构等,其中山川形势的勘察最受注重,它涉及山脉、水流、林木的位置、走向、枯荣,看重山川的“形”、“势”、“气”。
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的宗教信仰较为强烈。佛教和道教都拥有大量信徒。秦汉时期所确立的祭祀天地之礼,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个别皇帝举行以外,并未得到高度重视。而对佛 教和道教神佛的崇拜却与日俱增。道教建构了一套独特的神仙谱系,它虽然没有超越固有的 宇宙观念,仍以天地、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岳镇、海渎、山川作为构造神系的主干, 但在道教神系中,神的形象更加富有感染力,不像国家祭典中那些偶像那样严肃,较少政治 色彩。而且道教还认为有“真人”、“仙人”,他们是得道而有神通的活生生的人,这些人又多是传说中的人物,如赤松子、彭祖、王乔之类。南北朝期间,庐山曾建有招真馆,衡山建有九真馆,桐柏山建有金庭馆,茅山建有曲林馆,对道教神仙进行祭祀。寇谦之、陆修静对祭祀道教诸神的祭礼还有所规范。佛教的神佛体系主要包括佛、菩萨、天王(护法神)、力士。佛教神佛谱系既不像儒家国典化的神系,也不像道教神系。对佛教偶像的崇拜主要包括佛诞节、成道节的纪念仪式、寺院日常礼拜仪式。举行上述仪式, 以香花供养为主,反对杀生。
在佛教、道教的影响下,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神祀也日益庞杂。精怪迷信成为当时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山、木、石、兽、禽都被认为可以成精作怪。在各种精怪之中,当时人们对龟精、獭精、鱼精、山精、狐精、鼠精尤为迷信。这些精怪或为妙龄少女,或为英俊少男,或为皓首宿儒,变化多端,体现出人们受宗教观念影响后对于大自然的艺术改造。
南北朝裤褶1
民族大融合带来了南北社会组织形态的激烈变动。北方割据政权大体都经过“胡汉分治”的阶段。所谓胡汉分治,就是对于境内少数民族采用本族制,而对于境内汉族则采用汉制。直到北魏太和(477—499年)初年,才逐渐用汉族的原有办法改革地方基层管理。太和九年到十年 (485—486年),均田制、三长制、州郡制相继出台。三长制规定每五户百姓置邻长,合五邻置一里长,合五里置一党长。太和十年,北魏下令在全国设置38个州,同时对畿内地区居民实行分并改组。北方地区重新纳入秦汉以来的州、郡、县的组织结构。魏晋南朝的汉族政权虽然社会组织方式与秦汉基本相似,沿用州、郡、县的管理模式,但世家大族和地方豪强的势力大为膨胀,社会出现了一个特殊阶层——门阀士族。北魏孝文帝改革后,北方士族也迅速发展。南、北士族都拥有大量的土地,建有田庄,享有政治经济特权。个体小农虽然也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但往往沦为士族的奴婢、豪强的佃客。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农业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形成了六大著名稻作区。它们是江南稻作区,包括三吴、皖南及晋陵地区,它是南朝最重要的稻作区;荆湘南川稻作区;汉中巴蜀稻作区;南阳盆地稻作区;淮南稻作区;交广和闽广稻作区。这些稻作区从根本上改变了南方农业在全国经济中的低下地位。南方城市的密集度也远远超过了秦汉时期,其中尤以扬州、荆州、益州 、广州四个地区城市最为密集。
南北朝裤褶之2
魏晋南北朝时期,主食为稻米、小麦。在面食制作方面出现了很多变化,西晋束皙的《饼赋 》提到新出的面食有安乾、豕耳、狗舌、剑带、案盛、髓烛等名目。它们有的由普通百姓发明,有的从外族传入中原。这一时期,中国菜肴的九大主味:酸、甜、苦、辣、咸、鲜、香、麻、淡等都已具备。汉代已知如何用曲酿醋。北魏时,用谷物制曲酿醋的技术相当成熟。《齐民要术》中有多种制曲酿醋法,而且还开创了酿造陈醋的方法 。先秦时只有肉酱“醢”,汉人已用豆作酱。《齐民要术》有《作酱法》,专章介绍13种风味不同的酱的做法。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不少菜肴的做法来自外域。本是胡人喜食的乳酪,成为北方汉人广泛流行的副食。还有一种菜肴,叫“羌煮貊炙”。据《齐民要术》介绍,羌煮原是羌人的一道菜,吃法是将精选的鹿肉煮熟后切成块,蘸着各种调料制成的浓汁吃;貊炙是貊人发明的一种烤乳猪,做法是用火慢烤,一边烤,一边往上洒酒抹油,烤熟的乳猪色泽鲜丽, 呈琥珀色,入口即化,汁多肉润,是上等美味。
魏晋南北朝时期,讲究服饰之美。体衣(上下衣)、头衣(冠帽)、足衣(鞋袜)成为人们典型的装饰式样。当时服饰更新速度很快。《抱朴子·饥惑》曾说,当时冠履衣服,每天每月都有新的变化,“乍长乍短,一广一狭,忽高忽卑,或粗或细,所饰无常”,经常突破等级限制 。胡服在当时十分流行。十六国、北朝时,胡服在黄河流域达到与汉服平分秋色的程度。直到孝文帝改革后,服饰的胡化风气才有所改变。
魏晋南北朝的婚尚以等级性婚姻为典型特征。世族享有特权,他们把血统、门第、出身当作衡量人们社会地位及身份价值的尺度,婚姻也竭力保持血统的纯化,因而形成了世族婚姻的两个特点:一是重门第。南方世族之间依据政治地位、社会名望和家庭势力构成了比较稳定的婚姻圈。琅笽王氏、陈郡谢氏、陈郡袁氏三者之间的通婚最繁,其他如河南褚氏、谯国桓氏、颍川庾氏等虽与王、谢通婚,但政治地位、家族势力有所不及,频率不高。与北方大族崔氏、卢氏联姻的,绝大部分都是有一定郡望的世族。可见当时南北方的大族 ,对于婚姻等级界线划分得十分严明。二是地缘性因素比较突出。如吴姓大族中以吴郡顾 、陆、张氏同会稽孔氏和吴兴沈氏五者通婚最密,而以吴郡顾氏、陆氏、张氏三者婚嫁较繁 。等级性婚姻造成早婚现象非常普遍。如东吴郁林太守陆绩之女,年方13就嫁给同郡张自,东晋荀羡年15岁就与帝室联姻。梁武帝纳丁贵嫔时年14岁。陈朝周弘正年10岁时,河东裴子野就以女妻之。早婚自然早育,这就造成了兄弟姊妹年龄悬殊、而叔侄姑侄之间年龄反而相近的现象,遂使高频率的血缘异辈婚姻成了这时门阀婚媾的一个显著特色。
南北等级性婚姻习俗虽然大体相似,但也略有不同。在继娶纳妾方面,南方的正室侧室之分及嫡庶之别,不如北方严格,家庭纠纷亦不如北方严重。妇女在家中的地位,南北也有不同。北方受少数民族胡化的影响,妇女与社会接触较多,地位较高。家庭的组织形式和家庭情感 ,也复有南北之别。南方形成了父子异居和一门数灶之风。
魏晋妇女发式之一
魏晋南北朝特别重视葬事,但对葬礼却并不十分重视,而重视至情至性的哀悼。西晋王戎在母丧期间,饮酒食肉,不拘礼制,但内心十分悲伤,容貌憔悴。东晋会稽王献之死,其兄王徽之奔丧不哭,因为王献之喜好弹琴,王徽之将王献之的琴取下来,坐在灵床上试着弹一曲 ,但怎么也弹不出和谐的音调,他把琴摔在地上,悲痛地感叹“人琴俱亡”,恸绝良久(《 世说新语》卷下《伤逝》)。当时比较重视相墓术。郭璞、张子恭、高灵文等是当时的相墓大师。相墓术除了继承天人感应观念和阴阳五行学说以外,还十分重视审察山川形势,讲究墓穴的方位,向背、排列结构等,其中山川形势的勘察最受注重,它涉及山脉、水流、林木的位置、走向、枯荣,看重山川的“形”、“势”、“气”。
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的宗教信仰较为强烈。佛教和道教都拥有大量信徒。秦汉时期所确立的祭祀天地之礼,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个别皇帝举行以外,并未得到高度重视。而对佛 教和道教神佛的崇拜却与日俱增。道教建构了一套独特的神仙谱系,它虽然没有超越固有的 宇宙观念,仍以天地、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岳镇、海渎、山川作为构造神系的主干, 但在道教神系中,神的形象更加富有感染力,不像国家祭典中那些偶像那样严肃,较少政治 色彩。而且道教还认为有“真人”、“仙人”,他们是得道而有神通的活生生的人,这些人又多是传说中的人物,如赤松子、彭祖、王乔之类。南北朝期间,庐山曾建有招真馆,衡山建有九真馆,桐柏山建有金庭馆,茅山建有曲林馆,对道教神仙进行祭祀。寇谦之、陆修静对祭祀道教诸神的祭礼还有所规范。佛教的神佛体系主要包括佛、菩萨、天王(护法神)、力士。佛教神佛谱系既不像儒家国典化的神系,也不像道教神系。对佛教偶像的崇拜主要包括佛诞节、成道节的纪念仪式、寺院日常礼拜仪式。举行上述仪式, 以香花供养为主,反对杀生。
在佛教、道教的影响下,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神祀也日益庞杂。精怪迷信成为当时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山、木、石、兽、禽都被认为可以成精作怪。在各种精怪之中,当时人们对龟精、獭精、鱼精、山精、狐精、鼠精尤为迷信。这些精怪或为妙龄少女,或为英俊少男,或为皓首宿儒,变化多端,体现出人们受宗教观念影响后对于大自然的艺术改造。
参考资料: http://www.cgw.cn/html/worldwar/281/283/2009/0327/64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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