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求答案
单选题:1、刘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并被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采用什么方式对损害刘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A、消除影响B...
单选题:
1、刘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并被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采用什么方式对损害刘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A、消除影响 B、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支付赔偿金
二、名词解释:
1、公务员
2、维持判决
3、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行政补偿
5、上诉审程序
三、判断并改错
1、行政奖励是行政主体依法赋予受奖者以奖励性权利的一种具强制执行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
2、行政复议是一种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
3、接受行政委托的组织超越受委托权限,给行政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是接受委托的组织。( )
4、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
5、在行政诉讼中,被靠绝对不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四、例案分析
1、张某因参与打架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变更为逮捕。此案经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经再审改判无罪。现张某打算提起赔偿诉讼。现问,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此案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是谁?根据是什么?
2、2005年8月,县公安局在审查孙某卖淫案中发现张某曾有嫖娼行为,遂于当年9月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张某不服该处罚决定,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定张某的最后一次嫖娼行为发生于2003年5月,张某当时付给孙某500元现金及一些首饰。根据上述事实,法院应如何处理?
五、论述题
试述行政合理性原则 展开
1、刘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为违法并被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采用什么方式对损害刘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A、消除影响 B、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支付赔偿金
二、名词解释:
1、公务员
2、维持判决
3、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行政补偿
5、上诉审程序
三、判断并改错
1、行政奖励是行政主体依法赋予受奖者以奖励性权利的一种具强制执行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
2、行政复议是一种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
3、接受行政委托的组织超越受委托权限,给行政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是接受委托的组织。( )
4、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
5、在行政诉讼中,被靠绝对不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四、例案分析
1、张某因参与打架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变更为逮捕。此案经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经再审改判无罪。现张某打算提起赔偿诉讼。现问,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此案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是谁?根据是什么?
2、2005年8月,县公安局在审查孙某卖淫案中发现张某曾有嫖娼行为,遂于当年9月对张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张某不服该处罚决定,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定张某的最后一次嫖娼行为发生于2003年5月,张某当时付给孙某500元现金及一些首饰。根据上述事实,法院应如何处理?
五、论述题
试述行政合理性原则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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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一、支付赔偿金
二、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 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2、维持判决 维持判决是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确认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宣告予以维持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维持的判决必须具备以下的法定条件: ① 被诉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 ② 被诉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③ 被诉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的程序。
3、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的对称。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内容、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而实施的行政行为。由于行政活动所涉及的社会情况纷繁复杂,行政法律规范规定得再详细也无法穷尽,因此,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自由裁量的权力,,才能有效地行使其行政职能。
4、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5、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身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三、1、不对。行政奖励的性质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受奖励者以奖励性权利的一种无强制执行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2、不对。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而非依职权主动为之的行政行为。
3、不对。接受行政委托的组织超越受委托权限,给行政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是委托行政机关。
4、对
四、1、二审法院。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而此案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二审法院。
2、撤销被告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张某的嫖娼行为已经超过2年才被发现,应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因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
五、论述题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合理性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合法性原则适用于行政法的所有领域,合理性原则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领域。随着国家立法进程的推进,原先属于合理性的问题可能被提升为合法性问题。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②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③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
④符合自然规律,如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采伐森林”、“合理利用土地”等;
⑤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一、支付赔偿金
二、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 公务员因其具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往往会发生冲突。在发生某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时应当准确加以划分。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2、维持判决 维持判决是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确认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宣告予以维持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维持的判决必须具备以下的法定条件: ① 被诉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 ② 被诉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③ 被诉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的程序。
3、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的对称。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内容、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而实施的行政行为。由于行政活动所涉及的社会情况纷繁复杂,行政法律规范规定得再详细也无法穷尽,因此,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自由裁量的权力,,才能有效地行使其行政职能。
4、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5、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身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三、1、不对。行政奖励的性质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受奖励者以奖励性权利的一种无强制执行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2、不对。行政复议是依申请而非依职权主动为之的行政行为。
3、不对。接受行政委托的组织超越受委托权限,给行政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是委托行政机关。
4、对
四、1、二审法院。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而此案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二审法院。
2、撤销被告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张某的嫖娼行为已经超过2年才被发现,应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因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
五、论述题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合理性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合法性原则适用于行政法的所有领域,合理性原则主要适用于自由裁量领域。随着国家立法进程的推进,原先属于合理性的问题可能被提升为合法性问题。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②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③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
④符合自然规律,如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采伐森林”、“合理利用土地”等;
⑤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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