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是什么啊,求助!
我今年6月份要考会计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重点有那些啊?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编写的...
我今年6月份要考会计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重点有那些啊?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编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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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在一、二、三、四章
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6、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8、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9、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10、会计法42—45条
1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1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6、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8、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9、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10、会计法42—45条
1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1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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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的内容几个章节的特点如下,你可以看看,作为参考: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以《会计法》为主线,同时涵盖了《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新大纲对本章第四节和第五节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整体难度依旧不高,考生主要以记忆为主。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以结算方式为主线展开,分别介绍了“现金结算”与“支付结算”的相关内容。
本章重点为票据部分,难度稍高,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适当记忆。
新大纲新增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等内容同样需要大家重点关注。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是全书最难但也最有用的一章,从应用上看,与我们今后的工作联系紧密。
本章从经济和法律两个角度分别对“税”进行了阐述,实体法和程序法均有涉及。新大纲本章部分变化较大,新增的“营改增”部分内容考生需给予一定重视,学习本章一要准确理解税收与税法的相关原理,还要掌握各类税种的基本计算,以便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结构完整但内容相对抽象,因此考生在学习过程中需重点把握住三节的核心考点,围绕核心考点展开切勿孤立地记忆。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本章内容直白,通俗易懂。考生须重点关注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道德本属哲学范畴,某些内容“公、婆皆有道理”,对本章个别题目请勿过于较真。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以《会计法》为主线,同时涵盖了《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新大纲对本章第四节和第五节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整体难度依旧不高,考生主要以记忆为主。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以结算方式为主线展开,分别介绍了“现金结算”与“支付结算”的相关内容。
本章重点为票据部分,难度稍高,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适当记忆。
新大纲新增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等内容同样需要大家重点关注。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本章是全书最难但也最有用的一章,从应用上看,与我们今后的工作联系紧密。
本章从经济和法律两个角度分别对“税”进行了阐述,实体法和程序法均有涉及。新大纲本章部分变化较大,新增的“营改增”部分内容考生需给予一定重视,学习本章一要准确理解税收与税法的相关原理,还要掌握各类税种的基本计算,以便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本章知识结构完整但内容相对抽象,因此考生在学习过程中需重点把握住三节的核心考点,围绕核心考点展开切勿孤立地记忆。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本章内容直白,通俗易懂。考生须重点关注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道德本属哲学范畴,某些内容“公、婆皆有道理”,对本章个别题目请勿过于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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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这么学 首先就是先看看大纲 对比大纲看每章的知识点 然后相对的做题 我看着考试大上面有许多的关于会计的预测题呀还有历年真题 你可以下载一些做做 然后就能发现考点密集的地方在哪里了 重点看 到考前再把书溜一遍就差不多了
如果你们那里有考试班的话不妨跟着班听课 老师画出来的重点背背就行
如果你们那里有考试班的话不妨跟着班听课 老师画出来的重点背背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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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哪里的考生啊 各省用的教材不一样
追问
我是天津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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