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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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族渗透着一种特殊的家族精神,这是一种家庭式温情和能力主义原则相结合的共同发展精神。家是东方文化的基质,社会只不过是家的放大体,也是一个纵式组织形式。人们爱家乡,爱母校,爱企业,爱民族,在企业内部首先是维系家族式的等级和温情。等级的核心并不是家长式的独断,而是各级人员安于本分,各司其职。员工尊重经理,上司关怀下属。其次是员工在家庭式温情的基础上,所承受的责任往往超过公司的规定,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愿意为他们心目中的“家庭”--公司的发展而竭尽全力,他们不仅上班时间拼命干,而且往往自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他们勤奋工作的目的就是为家庭尽力,同时也为了避免不好好工作而受到社会道德的指责--忘恩负义。
由家族意识决定,日本民族有一种强烈的团队精神,即团体归属愿望、命运共同体感情和团体竞争意识。员工倾向于把个人的命运同公司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个人与公司荣辱与共。
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的创业者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还是生产、销售的直接参与者。家族企业从开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集中于夫妻、兄弟等创业者手中,发展到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扩展到亲朋好友、大家按投资份额享受分红或承担亏损,再发展到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所分离、外聘有学识与有管理经验的“总经理”管理企业、 “总经理”只是企业的高级打工者,进而发展到一些较大的家族企业学习国外的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对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改造,做大做强家族企业。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许多家族企业缺乏明晰而健全的产权制度,家族占有企业的大部份产权,但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界定不清晰。家族企业产权通常是封闭式的,家族持有股权,“肥水不外流”,既排斥外来者参股,又缺乏家族产权多元化的条件,这极大地限制了企业规模化的发展,甚至有的家族企业为了对外封锁自己的信息,拒绝银行融资。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家族企业进入市场后,经营发展方针、营销决策都脱离不了家族血缘的干预,更加束缚了家族企业的发展。
由家族意识决定,日本民族有一种强烈的团队精神,即团体归属愿望、命运共同体感情和团体竞争意识。员工倾向于把个人的命运同公司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个人与公司荣辱与共。
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的创业者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还是生产、销售的直接参与者。家族企业从开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集中于夫妻、兄弟等创业者手中,发展到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扩展到亲朋好友、大家按投资份额享受分红或承担亏损,再发展到所有权与经营权有所分离、外聘有学识与有管理经验的“总经理”管理企业、 “总经理”只是企业的高级打工者,进而发展到一些较大的家族企业学习国外的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对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改造,做大做强家族企业。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许多家族企业缺乏明晰而健全的产权制度,家族占有企业的大部份产权,但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界定不清晰。家族企业产权通常是封闭式的,家族持有股权,“肥水不外流”,既排斥外来者参股,又缺乏家族产权多元化的条件,这极大地限制了企业规模化的发展,甚至有的家族企业为了对外封锁自己的信息,拒绝银行融资。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家族企业进入市场后,经营发展方针、营销决策都脱离不了家族血缘的干预,更加束缚了家族企业的发展。
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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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日本有可能是秦朝中国人的后裔,所以日本和中国的差距很容易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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