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分析题 帮忙解答一下啊

1、王小姐于2002年10月1日入职某广告公司,职位为公司前台,王小姐与公司签订的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期限是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10月1日。2008年10月1日,... 1、王小姐于2002年10月1日入职某广告公司,职位为公司前台,王小姐与公司签订的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期限是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10月1日。2008年10月1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书面通知王小姐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请问如果2008年10月1日合同终止,公司向王小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如果2008年9月30日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已知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王小姐的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

2、北京某公司主要从事办公软件的开发,由于软件人才流动率比较大,所以公司也不愿意与新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新招聘了一批研发人员,并与之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2月的时候,由于新接了一批软件工程,公司与这批研发人员续签了1年劳动合同。2010年2月份,公司书面通知了这批研发人员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但是这些研发人员不服,认为两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公司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公司却认为合同到期,公司享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故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请结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分析案例中某公司是否应该与研发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其相关的法律依据。

3、小明2005年3月入职深圳一电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007年6月10日,小明接到公司的一份解雇通知,解雇理由是小明上班时间经常上网聊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三次以上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的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小明辩解,他一直不知道公司有该规定,公司从未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其公示,公司称规章制度已向其公示,但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请问公司可否以小明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4、2008年2月,张先生就职于北京市某设计公司担任技术研发部门主管的职务,双方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与张先生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条款约定,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张先生自离开公司之日起1年内,不得到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业务且有竞争业务的其他公司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否则将赔偿企业的经济损失。2010年1月30日,公司书面通知张先生双方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张先生办理了相关离职手续,考虑到与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张先生一直未找到工作。但是离职已有3个多月了,张先生一直未收到公司按合同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与公司进行几次交涉之后,公司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张先生的生活陷入困难,迫于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到与之前的公司相类似的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北京市某公司得知后诉之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要求张先生赔偿因未履行竞业限制条款的赔偿金。请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分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北京市某公司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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吖意kathy
20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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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适用该规定,按照之前的规定,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王小姐2007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王小姐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10月1日期满终止,年限为10个月,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补偿基数按照王小姐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10月1日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2000元计算。 所以用人单位需支付王小姐2000元的经济补偿。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新法和旧法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对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所以,本案中如果王小姐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王小姐2002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五年零两个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5.5X2000=11000元,支付赔偿金为月工资×一个月×2倍=2000X1X2=4000元。
匿名用户
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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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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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oonxie
2011-05-05 · TA获得超过149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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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帮你完成作业了。要下班后好好想想才能回答你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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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eeb
2011-05-05 · TA获得超过88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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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追加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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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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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不懂的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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