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班费计算是不是按照合同上的基本工资计算
加班费应该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来,也就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计算。
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计算方法略有不同: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根据以上,你公司的加班费计算倍数是正确的,但加班费的基数不对,实际上应以实发工资为基数。
扩展资料:
工资待遇应当及时按月或按周期支付,每月只支付基本工资的行为需要有双方进行明确约定,否则员工有权要求全额支付。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班费
你好,您是律师吧,是不是必须按照2760计算呢。公司规定的1800是不是不合法的。我在的是韩企,如果去告能成吗?
可以,能成功。
这样是不是不合法的,我在的是韩企、我不太想干了,能告成不。
呵呵,韩国人很抠的,你自己看吧,这是普遍现象,所以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否则要吃亏的。是基本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大部分合同里面都有基本加绩效两项,本来就是取巧,你仔细研究一下你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