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加气站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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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气站建设办事程序和必要的批准文件(供参考)
前期准备
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加气站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建设方案
落实土地使用权
联系气源管道(CNG)、动力、公路接口、水源等有关事宜,联系运输气源(LPG),动力(30KW)以下、水源
编制加气站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编制工程投资概算
批复定点
市政府组织专家召开加气站工程项目评审会,形成会议纪要
办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的各项手续
其他有关手续
向消防局申办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方案审核签章手续。
必备资料:
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专用消防报建审批表
技术设计方案
由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含消防设计章)总图、施工图
向规划局申领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
必备资料:
市经委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市消防局的初审意见
国土权属证明或建站土地租赁协议、土地作股证明文件等
市测绘部门提供有效的地形现状图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总图及施工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
向国土部门申报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
向建管站报建,办理质检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
必备资料:
市经委定点批复
市消防局批复
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
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筑合同
凭报建手续办理质检手续
向规划局取得管线规划许可证
向市政局、交管局、城管局申办城市道路开挖许可证
必备资料:
城市道路开挖申请表
市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管线(CNG)建设规划红线走廊许可证。在主城区干道开挖,应到市政局、交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竣工验收
组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图
办理消防、规划、环保、劳动等验收的相关手续
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
办理安装资质注册登记证
组织操作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投入运营
市办事程序(供参考)
报批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是否具备申报资质,合格后报发展改革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
立项
立项后,由建设局提供车用液化气(LPG)加气站土地征用政策,委派规划局进行站址规划。
规划
申请单位应向规划局提供建站选址意向、面积等书面材料,由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选址规划。
环保
选址规划后,向环保局提出申请,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备案表》,由环保局现场查看选址,提出环境影响意见进行组织评价、批复。
征地
站址规划后,由建设单位向国土资源局递交建设用地规划材料,进行土地征用。
采购
根据市场情况和未来发展要求,选择和订购加气设备,制定生产周期,签订购销合同。
设计
土地征用后,选择具有认证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图,根据规范要求,达到消防安全间距,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设备图纸,设备布局要求,周围水电供应情况。
土建
设计出图后,上报消防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建设施工,由建设单位、设计部门、土建单位、监理公司等进行论证与技术交底施工。
竣工验收
施工结束后,组织联合验收或单独验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环保、监理、技术监督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安全局、设计单位等参加。
试运行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进行调试,试运行。
办证
持政府有效批文,到市商务局油管办审核,报省商务厅核发资质证书。
注册
在取得零售经营资质证书的同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再到工商局申请注册营业执照。
(试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为推进我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鼓励广大业主积极投入CNG事业,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要求,根据《重庆市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现公布《重庆市CNG加气站建站工作办事程序指南》及业主申报建站流程图,供建站业主参考。
一、前期准备
1.按照市政府颁布的CNG汽车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站布局选址的要求,根据气源管道走向选择合理的站址。业主向市经委申报加气站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2.市经委牵头邀请消防、规划、环保、国土、劳动等有关部门,踏勘现场,取得一致意见。
3.落实土地使用权,联系气源管道、动力、公路接口、水源等有关事宜。
二、批复定点
1.编制气站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方案包括总图布置、工艺流程、技术参数、设备选型等主要内容。消防安全、环保、劳动卫生要有专篇。
2.工程投资概算包括土建、设备、水电气管道道路接口测算,生产流动资金等各项费用。
3.市经委组织专家组,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召开加气站工程项目评审会,写出会议纪要。由市经委批复同意定点。
4.办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的各项手续。
三、办理有关手续
由于CNG加气站属工艺流程标准化、设备选型系列化,投资小、建站周期短的工程,因此,应该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1.业主向市消防局申办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方案审核签章手续。
必备资料
(1)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2)专用消防报建审批表
(3)技术设计方案
(4)由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含消防设计章)总图、施工图。
2.业主向市规划局申领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
必备资料:
(1)市经委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2)市消防局的初审意见;
(3)国土权属证明或建站土地租赁协议、土地作股证明文件等;
(4)市测绘部门提供有效的地形现状图;
(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总图及施工图;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表)
3.业主凭建站批文,按渝府发[1998] 40号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办理有关优惠政策。市经委将建站进度,完成情况报市CNG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业主向国上部门申报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
四、报建
1.业主向建管站报建,办理质检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
必备资料:
(l)市经委定点批复;
(2)市消防局批复;
(3)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
(4)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5)建筑合同;
(6)凭报建手续办理质检手续。
2.业主凭施工许可证沛质检站质检手续开工建设。
3.管线建设:
(l)按三条第2款、四条第2款程序与加气站建设手续一并报规划局取得管线规划许可证。
(2)向市政局、交管局申办城市道路开挖许可证。
必备资料:
(l)城市道路开控申请表;
(2)市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3)管线建设规划红线走廊许可证。在主城区干道开挖,应到市政局、交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上述手续完备后,业主可开始项目施工,施工监理单位监督施工质量。主要设备由市技术监督局和劳动局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抽查和计量强制检定。
六、市经委组织操作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
七、由市经委组织竣工验收,开始试生产。完成竣工验收图,办理消防、规划、环保、劳动等验收的相关手续,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办理安装资质注册登记证。
八、加气站试生产三至六个月,调整完善各项遗留问题。市技术监督部门加强气质的监督管理。
九、市经委组织专家进行生产验收,办理移交手续,交付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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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对汽车CNG加气站的审批流程各有不同,但是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的管辖范围不一样。我把我们这边的审批流程大概说一说,仅供参考——————————————————————————————————————————
一、企业准入条件
1、申报新建加气站业主在辖区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在本市境内纳税。
3、申报企业应具有从事燃气建设或经营的相关资质证。
4、申报企业具有CNG供气合同(协议)或证明。
4、申报企业已具有技术操作管理能力从事燃气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企业人数的30%。
5、申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新建加气站的自有资金应不少于总投资的30%。
二、建设项目选址
1、预选建设地址。加气站的预选地址必须符合渭南市“十二五”汽车加气站规划,在规划充许的区域进行选址,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加气站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
2、选址定点。投资法人要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规划、城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到选址现场定点。
3、办理相关预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预审意见。
三、建设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加气站名称、投资主体、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市场供需分析、工艺设计、总图设计、消防设计、组织机构设置和财务分析等内容,由各县市区经发局(省属燃气企业可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向市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一式5份)。
2、相关附件资料。在项目申请报告后应附有各县市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土地使用批复文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初审意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项目消防初审意见;安监部门出具的安监评价初审意见。
3、建设项目的核准。市发改委根据各县市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加气站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政策性审核,并组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符合项目核准要求的,市发改委将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对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我委将告知企业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四、建设项目设计审查
1、初步设计及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气站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压力管道GC1级和甲级设计资质。初步设计要符合文件要求,市发改委对初设图纸进行审查,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2、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作CNG加气站施工图,施工图要经过城建、抗震、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查,安监和质量监督的图纸审查应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3、加气站建设。施工图经审查后,在建设局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在质检部门办理质检委托书后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经审定的工程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及相关专业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和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
五、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各专项验收。加气站项目建设完工后应进行工程建筑质量专项验收,出据质检报告。随后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气象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2、办理相关许可。加气站建设完成后应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业许可。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技术监督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加气站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到市安监、质监、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各专项验收及相关许可办理完成后,进行试运营。
3、竣工验收。经过3-6个月试运行后,建设单位应整理归纳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各专项验收结论、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综合资料,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向市发改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发改委组织规划、建设、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家进行竣工综合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4、投产经营。加气站经过综合验收后,应通过市建设局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加气站营业执照后,转入正式运营。
一、企业准入条件
1、申报新建加气站业主在辖区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在本市境内纳税。
3、申报企业应具有从事燃气建设或经营的相关资质证。
4、申报企业具有CNG供气合同(协议)或证明。
4、申报企业已具有技术操作管理能力从事燃气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企业人数的30%。
5、申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新建加气站的自有资金应不少于总投资的30%。
二、建设项目选址
1、预选建设地址。加气站的预选地址必须符合渭南市“十二五”汽车加气站规划,在规划充许的区域进行选址,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加气站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
2、选址定点。投资法人要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规划、城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到选址现场定点。
3、办理相关预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预审意见。
三、建设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加气站名称、投资主体、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市场供需分析、工艺设计、总图设计、消防设计、组织机构设置和财务分析等内容,由各县市区经发局(省属燃气企业可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向市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一式5份)。
2、相关附件资料。在项目申请报告后应附有各县市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土地使用批复文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初审意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项目消防初审意见;安监部门出具的安监评价初审意见。
3、建设项目的核准。市发改委根据各县市区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根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加气站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政策性审核,并组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符合项目核准要求的,市发改委将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对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我委将告知企业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四、建设项目设计审查
1、初步设计及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气站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压力管道GC1级和甲级设计资质。初步设计要符合文件要求,市发改委对初设图纸进行审查,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2、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作CNG加气站施工图,施工图要经过城建、抗震、安监、消防等部门的审查,安监和质量监督的图纸审查应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
3、加气站建设。施工图经审查后,在建设局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在质检部门办理质检委托书后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经审定的工程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及相关专业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和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
五、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各专项验收。加气站项目建设完工后应进行工程建筑质量专项验收,出据质检报告。随后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气象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2、办理相关许可。加气站建设完成后应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业许可。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技术监督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加气站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到市安监、质监、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各专项验收及相关许可办理完成后,进行试运营。
3、竣工验收。经过3-6个月试运行后,建设单位应整理归纳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各专项验收结论、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综合资料,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向市发改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发改委组织规划、建设、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家进行竣工综合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4、投产经营。加气站经过综合验收后,应通过市建设局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加气站营业执照后,转入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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