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被刑事拘留是否应给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
咨询:我听说弟弟被派出所拘留了,但好几天过去了,我们家也没有接到《拘留通知书》。请问,派出所应否给我们送《拘留通知书》?...
咨询: 我听说弟弟被派出所拘留了,但好几天过去了,我们家也没有接到《拘留通知书》。请问,派出所应否给我们送《拘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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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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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⑴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⑵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⑶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遇到这种情况,你们最好主动和公安机关联系,要求不要邮寄《拘留通知书》,由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直接去公安机关签领,一般情况下,只要能证明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朋友,公安机关一般会同意这一正当要求。
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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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所述,根据刑法六十四条规定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犯罪嫌疑人家人。但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有碍侦查,另一个是无法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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