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太监为什么称自己是杂家?皇帝为什么称自己是自己是:朕?拜托各位了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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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机1067
2014-06-29 · 超过5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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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家 中国战国末至汉初的哲学学派。以博采各家之说见长。以“兼儒墨,合名法”为特点,“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九流”之一。杂家的出现是统一的封建国家建立过程中思想文化融合的结果。杂家著作以秦代《吕氏春秋》、西汉《淮南子》为代表,分别为秦相吕不韦和汉淮南王刘安招集门客所集,对诸子百家兼收并蓄,但略嫌庞杂。又因杂家著作含有道家思想,故有人认为杂家实为新道家学派。 杂家,列于诸子中,是很鲜明的一派,因为它是战国末至汉初兼采各家之学的综合学派。《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将其列为九流之一。 战国末期,经过激烈的社会变革,封建制国家纷纷出现,新兴地主阶级便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统一。在这种呼声下,学术思想上出现了把各派思想想融合为一的杂家,杂家的产生,大体上反映了战国末学术文化融合的趋势。 杂家的特点是"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杂家虽只是集合众说,兼收并蓄,然而通过采集各家言论,贯彻其政治意图和学术主张,所以也可称为一家。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载:杂家著作有《盘盂》二十六篇,《大禹》三十七篇,《五子胥》八篇,《子晚子》三十五篇,《由余》三篇,《尉缭》二十九篇,《尸子》二十篇,《吕氏春秋》二十六篇,《淮南内》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等等。其中以《吕氏春秋》、《淮南王》(但也有人认为《淮南王》一书以道家为主,兼才众家。应属道家著作才是,《淮南王》在古代也曾被划入道藏)为代表著作。杂家著作现在只留下《吕氏春秋》、《淮南王》、《尸子》(原书已佚,今仅有后人辑本)三书。 杂家的代表性人物是吕不韦,吕不韦(约前290—前235年),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人。他任秦相期间,招揽门客三千余人,并亲自参与其间,历时近十年,编成《吕氏春秋》,足可为杂家代表性著作。 值得一提的是,胡适先生在其《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中认为:"杂家是道家的前身,道家是杂家的新名。汉以前的道家可叫做杂家,秦以后的杂家应叫做道家。研究先秦汉之间的思想史的人,不可不认清这一件重要事实。" 胡适这一说法并非无稽之谈,而是有着根据的。他在论证中提到:司马谈认为 "道家者流……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史记·太史公自序》)一百多年后,《汉书》这样下杂家的界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汉书》分类时,把古代思想式里的老子、庄子、天骈、列子等等列为"道家",把道家的范围缩小了,故《吕氏春秋》和《淮南王书》都收不进去… 朕 我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专著《尔雅·释诂》说:“朕,身也。”在先秦时代,“朕”是第一人称代词。意为我。不分尊卑贵贱,人人都可以自称“朕”。屈原《离骚》:“朕皇考曰伯庸。”据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既灭六国,议君主称号,王绾、李斯等议:“天子自称曰‘朕’”。此后遂专为帝王自称。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朕”,说:“秦以前指‘我的’或‘我’,自秦始皇起专用做皇帝自称。”但是,这里要做二点说明: 第一,“朕”作为第一人称代词,在先秦时代并不等于后世的“余”、“吾”、“我”之类的第一人称代词。正像顾颉刚、刘起纡两位先生在《<尚书·汤誓>校释译论》指出的那样:“朕——甲骨金文中都只作单数第一人称领格(所有格),即‘我的’。”如:《书·舜典》:“汝作朕虞。”意思是:“你作我的掌管山泽的官员。”《大盂鼎》(金文):“勿废朕令”。意思是:“不要抛弃我的训令。”《离骚》:“朕皇考曰伯庸。”意思是:“我的父亲叫伯庸。“ 或许有人说,《尚书·汤誓》中有“朕不食言”。意思是:“我不会说话不算数”。许慎《说文·舟部》释“朕”:“我也”。这些不都证明,在先秦朝代,“朕”也可以等同后世的“余”、“吾”、“我”吗?我们认为,今本《尚书·汤誓》已非原汁,难免被后人掺假。秦火以后,仅凭西汉儒家学者伏生口授,打上汉代烙印是十分可能的。许慎是东汉人,他对先秦词义的理解就更难确切了。 第二,“朕”字,自秦始皇开始为皇帝的专用词,这是普通的情况,但有特例,那就是至尊若皇太后也可以自称“朕”。例如《后汉书·和殇帝纪》:“皇太后诏曰:‘今皇帝以幼年,茕茕在疚,朕且佐助听政。” 朕zhèn [释义]①秦以前指“我的”或“我”,自秦始皇起专用做皇帝自称。②预兆:朕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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