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厂离居民区多远是安全距离?
推荐于2016-07-31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按照环保局的技术原则,是一千米。日本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离垃圾焚烧厂约1.2公里以内由癌症致死的比例高达42.1%,而1.2公里以外地区为20.4%,相差一倍多。
在国外,不少垃圾焚烧发电厂建在市区中心,还未发现有污染的报道。奥地利维也纳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建在市中心维也纳广场,是该市的标志性建筑。还有法国的“IVRY-SUR-SEINE” 垃圾焚烧厂,为世界上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坐落在塞纳河畔。上海江桥焚烧发电厂距阳光威尼斯(百万平米中高档住宅)仅500米,浦东御桥焚烧发电厂坐落在浦东新区西南面,距上海四大示范住宅区之一的三林城不到1公里。南京江北项目距最近的在建小区有1.9公里,有相当的防护距离。
垃圾焚烧厂离居民区距离300米是安全距离。
2008年9月4日,国家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文中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扩展资料:
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限值,指的是发电厂烟囱出口处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值,这个地方并不是人们的呼吸接触区域,烟气从离开烟囱进入大气中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被扩散、被稀释。
现在我们假设这些物质暂时还没有飘到更远的地方,而是通过分子的布朗运动均匀地分散在了一个半径为300米的“球形空气范围”内,这个“球形空气范围”的体积为:1.13亿立方米,相当于1立方米的体积至少被稀释了1.13亿倍。
相应地,该范围内污染物的浓度也被稀释了1.13亿倍,结合排放标准,各项指标完全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污染物控制限值。
参考资料: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百度百科
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扩展资料:
选址要求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的规定。明确规定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厂址选择的具体要求,规定要求除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政策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外,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1)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
(2)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
垃圾焚烧厂,新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没有具体限制,一般沿用填埋场标准。也就是位于城市下风向且距离居民区直径范围500m以上,主要是根据环评,一般500,800,1000的都有,看当地情况环评执行什么标准。但至少500m。但是有要求焚烧的有毒气体和恶臭气体(如二恶英,二氧化硫,颗粒物等)不能过量。具体看环评吧,还有查这个《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在国内,做环境评价时候一般是300米以内无固定居民区,实际上这个数据都不知道是怎么来的。
在国外,相当多的垃圾焚烧厂和居民区仅仅一墙之隔。基本上是0距离。
国内,焚烧厂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时间也是在厂区里面工作、生活,不进入特殊区域也不需要特别的防护,基本上就是正常生活方式,也是0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