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党员大会到会人数有什么规定
根据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扩展资料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五百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另外,《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九还规定,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扩展资料:
选举准备:
(一)向上级党组织写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报告。
换届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写出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着手进行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集体研究,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经过充分讨论修改后,最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进行选举教育。
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二是开好支部大会指导思想的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四)酝酿确定候选人。
候选人必须经党组织和选举人的充分酝酿讨论来确定。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支委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支委会提名,交党小组和党员酝酿讨论。
在酝酿和确定支委会委员候选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工作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必须体现先进性、纯洁性和代表性,能够充分反映本支部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体的呼声和要求。
(五)确定大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要明确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选举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
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六)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
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预选产生的候选人可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支部印章或代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参考资料来源: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移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扩展资料: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规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其它支部委员主持。
四、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认真确定会议议题。
五、会前支部委员会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使员做好充分准备。
六、参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决议方可表决。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大会决议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召开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有哪些注意事项?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移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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