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法律基础知识)
吕轻候与郭芙蓉于1998年结婚,婚后郭芙蓉红袖添香,乘烛伴读,吕轻候先后发表中短篇小说8篇,共得稿费10万元,又创作完成长篇小说一部,与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已鉴,合同中规定一...
吕轻候与郭芙蓉于1998年结婚,婚后郭芙蓉红袖添香,乘烛伴读,吕轻候先后发表中短篇小说8篇,共得稿费10万元,又创作完成长篇小说一部,与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已鉴,合同中规定一经出版,出版社即一次付吕轻候稿费20万元,在长篇小说付梓前夕,吕轻候与郭芙蓉离婚,问:上述吕轻候30万元稿费中哪些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展开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10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有没有问题,而对于长篇小说所约定的20万元,因出版社尚未出版该作品所以并未向吕支付,在没有取得的情况下不能作为共有财产分割。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根据《婚 姻 法 司 法 解 释 ( 二 )》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 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故30W元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72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