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签订的合同不到期单位要我自动离职,但是我已经在解除劳动合同上签字了,那是否还会有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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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3 · 超过1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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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还未到期且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条: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中最基本的条件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而非劳动者,而且双方没有达成协商一致辞(就是劳动者并不愿意解除)。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是指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可以参考《劳动法》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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