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中国名字翻译成英文名字在前,姓在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有什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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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是从欧洲开始的,他们本来就会将姓氏放在后面,下面截取了一篇文章,介绍英国人取名字的方式及由来~
英国人的姓名表示法与我们不同。他们的姓名通常是有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the first name或the christian或the given name,这部分相当于中国人的“名字”。第二部分为the last name或the family name或the surname相当于中国人的“姓氏”。即名在前,姓在后。名有分教名(Christiangivenfirst name)和中间名(middlesecond name)。全名的写法是:1.教名 2.中间名 3.姓。但一般清楚下教名和中间名均可以缩写,如:Robert Thomas Brown
一.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时,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教名的不同异体。
4.采用(小名)昵称。
5.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常见的女子名有: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二.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M'-, Mc-,Mac-, 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St.-, De-, Du=, La-, Le-.
4.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Brook, Hill等。
5.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借用动植物名的,如Bird, Rice.
8.由双姓合并而来,如Burne-Jones.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三.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保留首音节。如Donald => Don, Timothy => Tim.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2. +ie或-y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3.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4.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5.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个昵称是Bill.
注意:
1.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Ronald W. Reagan。
2.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英国人姓名是如何演变成如今的样子?
在古代,英国人只有名而无姓。诺曼人入侵不列颠岛后,才开始增加姓氏,而中间名使用更晚,普遍应用是从十九世纪开始的。
现代英国人的名字有相当数量是诺曼人入侵后才使用的。有些来源于《圣经》中的人名:Andrew、James、Thomas等,有的是由一个名字分化出许多名字,如John分化出Jones、Johnson、Johns等。
姓氏的产生是个有趣的现象,它们的来源纷纭复杂,其中一部分产生于职业名称。铁匠姓Smith、屠夫姓Butcher、裁缝姓Tailor、木匠姓Carpenter、磨坊主姓Miller、面包师则姓Backer,因此我们还可以从英国人的姓氏上探究他们祖先的职业。
有的姓氏以地名产生,住在贝德福德郡的人姓Badford、家在肯特郡的姓Kent;有的则是根据地理环境取姓,如:Bridge、Field、Lake、Hill、River、Wood等。
还有些以其父辈之名转变为姓氏的,这类姓氏有词辍标志。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畦地人,常在名字后加son作姓氏,威尔士人在名词后缀加s,苏格兰和爱尔兰人则在名字前加Mac或Mc。
有一部分是由绰号转为姓氏的,绰号的来源五花八门。有一部分是由绰号转成姓氏。由床号承受的姓氏来源也五花八门,如:Fox,Fish,Wolf等。
此外,为了使用方便,一些人名被缩略。
人名除缩写形式外,还有昵称,用于家庭成员、亲属朋友之间,如Dick Richard、Bob Robert、Jan Janet、Bill William等。
英美人姓名
(1)英美人的姓名排列次序为名在前,姓在后。如Herbert George Wells(赫伯特· 乔治· 威尔斯),第一、第二两个词是名,末一词是姓。
〔2)英美习俗,通常在婴儿受洗礼时,由教士或父母亲朋起名字,献为教名,排列在姓名的最前面。此外,长辈或本人也可起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这就是英美人常常有两个甚至更多名字的原因。名字可以来自许多方面。有人因其母系属于名门望族或有其他特殊荣誉,把母姓作为子女的第二个名字。也有借用名人或亲属或与家庭有密切交往者的姓为名的。有时,子孙完全袭用父辈名字,这时需在姓名后加Junior(略作Jr.或Jun.)一词或加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Ford Jr.(小约翰· 福特)。Thomas Daly Ⅲ(托马斯· 戴利三世)
(3)英语名字,数达几千个。有些用来作姓,但也有也可用来作名的,如Henry。为了书写或口语方便,往往将本名缩短,如Frederick 缩为Fred。Margaret 缩为Maggy等。亲友之间,常用昵称,以示亲切。昵称一般比本名短,但也有比本名长的,如Johnny 是John 的昵称。一个名字的省略形式和昵称有时不止一种,如William 可以分别为Bill、Billy、Willy 等。
(4)英国人在历史上一个很长时期内,只有名,没有姓。约到十一世纪,一些贵族家庭用宅邸的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又传诸子孙,世代相袭,形成了姓。姓的使用首先兴起于伦敦等城市。其形成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表明血统关系:有的在父名后加s、son 等词尾,以表明系某某之子,例如父名Adam ,子以Adams 为姓,父名Jack ,子以Jackson 为姓;有的在父名前冠以Fits、O’、Mac、Mc。(均有“之子”、“的”等表示从属关系之意)等词头,如父名Gerald , 子以Fitsgerald 为姓,父名Brian,子以0'Brian 为姓,MacDonald,意为Donald之子,而McMahon,则为Mahon 之子。
②起源于出生或居住地名:有的直接以地为姓,如London(伦敦)、cleveland(克利夫兰),有的以ton、ham(含有村庄、部落之意)等为词尾,如Washington、Needham 等,还有些姓的词尾是brook(小溪)、wood(树林)等,表示居住地的环境,如Holbrook(谷中小溪)、Heywood(绿色森林)等。
③表明容貌、特征,如现ack(黑色)、Longfellow(高个子)等。
④来源于职业,如Smith(工匠)、Tyler(看门人)等。
⑤名字缩写时,按英国习惯一般把名字全缩写,例如G. P. Thomson,或缩写第一个名字,如G. Paget Thomson ;美国则习惯于缩写中间的名字,如George P. Thomson。一般没有将姓加以缩写的习惯。但一些举世知名的人物,也有全部姓名都用缩写形式的,例如G. B. S., 即George Bernard Shaw(肖伯纳), F. D. R.即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富兰克林· 罗斯福)等。
⑥口语中对一个人怎样称呼才算合适、得体,则看具体场合、关系而定。过去晚,辈对长辈,从不直呼其名;现在有少数青年人,不论对父母还是师长,均直呼其名不讳。已婚妇女一般不用原姓,用丈夫姓名冠以Mrs 一词。例如女子Mary Lakins 与男子John Cumings 结婚,女方改称Mrs. John Cumings 或Mrs. Cumings(约翰· 卡明斯夫人或卡明斯夫人)。也可在夫姓前写自己本名以代替夫名,如Mary Cumings。丈夫死后的妇女,就不再用丈夫的名字,必须写成Mrs. Mary Cumings。现代提倡女权的妇女,则有破旧俗,用原姓的。
⑦英国贵族姓名,常加上其封地名,如Lord Greenhill Harrow(哈罗·格林希尔勋爵),习惯上也可写为Lord of Harrow ,其中Harrow是地名。
⑧以上说明,同样适用于加拿大、澳大取亚、新西兰的英语姓名,也适用于英联邦一部分成员国中使用英语姓名的白人移民
英国人的姓名表示法与我们不同。他们的姓名通常是有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the first name或the christian或the given name,这部分相当于中国人的“名字”。第二部分为the last name或the family name或the surname相当于中国人的“姓氏”。即名在前,姓在后。名有分教名(Christiangivenfirst name)和中间名(middlesecond name)。全名的写法是:1.教名 2.中间名 3.姓。但一般清楚下教名和中间名均可以缩写,如:Robert Thomas Brown
一.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时,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教名的不同异体。
4.采用(小名)昵称。
5.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常见的女子名有: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二.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直接借用教名,如Clinton.
2.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M'-, Mc-,Mac-, Fitz-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St.-, De-, Du=, La-, Le-.
4.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Brook, Hill等。
5.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借用动植物名的,如Bird, Rice.
8.由双姓合并而来,如Burne-Jones.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三.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保留首音节。如Donald => Don, Timothy => Tim.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2. +ie或-y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3.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4.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5.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个昵称是Bill.
注意:
1.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Ronald W. Reagan。
2.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英国人姓名是如何演变成如今的样子?
在古代,英国人只有名而无姓。诺曼人入侵不列颠岛后,才开始增加姓氏,而中间名使用更晚,普遍应用是从十九世纪开始的。
现代英国人的名字有相当数量是诺曼人入侵后才使用的。有些来源于《圣经》中的人名:Andrew、James、Thomas等,有的是由一个名字分化出许多名字,如John分化出Jones、Johnson、Johns等。
姓氏的产生是个有趣的现象,它们的来源纷纭复杂,其中一部分产生于职业名称。铁匠姓Smith、屠夫姓Butcher、裁缝姓Tailor、木匠姓Carpenter、磨坊主姓Miller、面包师则姓Backer,因此我们还可以从英国人的姓氏上探究他们祖先的职业。
有的姓氏以地名产生,住在贝德福德郡的人姓Badford、家在肯特郡的姓Kent;有的则是根据地理环境取姓,如:Bridge、Field、Lake、Hill、River、Wood等。
还有些以其父辈之名转变为姓氏的,这类姓氏有词辍标志。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畦地人,常在名字后加son作姓氏,威尔士人在名词后缀加s,苏格兰和爱尔兰人则在名字前加Mac或Mc。
有一部分是由绰号转为姓氏的,绰号的来源五花八门。有一部分是由绰号转成姓氏。由床号承受的姓氏来源也五花八门,如:Fox,Fish,Wolf等。
此外,为了使用方便,一些人名被缩略。
人名除缩写形式外,还有昵称,用于家庭成员、亲属朋友之间,如Dick Richard、Bob Robert、Jan Janet、Bill William等。
英美人姓名
(1)英美人的姓名排列次序为名在前,姓在后。如Herbert George Wells(赫伯特· 乔治· 威尔斯),第一、第二两个词是名,末一词是姓。
〔2)英美习俗,通常在婴儿受洗礼时,由教士或父母亲朋起名字,献为教名,排列在姓名的最前面。此外,长辈或本人也可起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这就是英美人常常有两个甚至更多名字的原因。名字可以来自许多方面。有人因其母系属于名门望族或有其他特殊荣誉,把母姓作为子女的第二个名字。也有借用名人或亲属或与家庭有密切交往者的姓为名的。有时,子孙完全袭用父辈名字,这时需在姓名后加Junior(略作Jr.或Jun.)一词或加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Ford Jr.(小约翰· 福特)。Thomas Daly Ⅲ(托马斯· 戴利三世)
(3)英语名字,数达几千个。有些用来作姓,但也有也可用来作名的,如Henry。为了书写或口语方便,往往将本名缩短,如Frederick 缩为Fred。Margaret 缩为Maggy等。亲友之间,常用昵称,以示亲切。昵称一般比本名短,但也有比本名长的,如Johnny 是John 的昵称。一个名字的省略形式和昵称有时不止一种,如William 可以分别为Bill、Billy、Willy 等。
(4)英国人在历史上一个很长时期内,只有名,没有姓。约到十一世纪,一些贵族家庭用宅邸的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又传诸子孙,世代相袭,形成了姓。姓的使用首先兴起于伦敦等城市。其形成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表明血统关系:有的在父名后加s、son 等词尾,以表明系某某之子,例如父名Adam ,子以Adams 为姓,父名Jack ,子以Jackson 为姓;有的在父名前冠以Fits、O’、Mac、Mc。(均有“之子”、“的”等表示从属关系之意)等词头,如父名Gerald , 子以Fitsgerald 为姓,父名Brian,子以0'Brian 为姓,MacDonald,意为Donald之子,而McMahon,则为Mahon 之子。
②起源于出生或居住地名:有的直接以地为姓,如London(伦敦)、cleveland(克利夫兰),有的以ton、ham(含有村庄、部落之意)等为词尾,如Washington、Needham 等,还有些姓的词尾是brook(小溪)、wood(树林)等,表示居住地的环境,如Holbrook(谷中小溪)、Heywood(绿色森林)等。
③表明容貌、特征,如现ack(黑色)、Longfellow(高个子)等。
④来源于职业,如Smith(工匠)、Tyler(看门人)等。
⑤名字缩写时,按英国习惯一般把名字全缩写,例如G. P. Thomson,或缩写第一个名字,如G. Paget Thomson ;美国则习惯于缩写中间的名字,如George P. Thomson。一般没有将姓加以缩写的习惯。但一些举世知名的人物,也有全部姓名都用缩写形式的,例如G. B. S., 即George Bernard Shaw(肖伯纳), F. D. R.即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富兰克林· 罗斯福)等。
⑥口语中对一个人怎样称呼才算合适、得体,则看具体场合、关系而定。过去晚,辈对长辈,从不直呼其名;现在有少数青年人,不论对父母还是师长,均直呼其名不讳。已婚妇女一般不用原姓,用丈夫姓名冠以Mrs 一词。例如女子Mary Lakins 与男子John Cumings 结婚,女方改称Mrs. John Cumings 或Mrs. Cumings(约翰· 卡明斯夫人或卡明斯夫人)。也可在夫姓前写自己本名以代替夫名,如Mary Cumings。丈夫死后的妇女,就不再用丈夫的名字,必须写成Mrs. Mary Cumings。现代提倡女权的妇女,则有破旧俗,用原姓的。
⑦英国贵族姓名,常加上其封地名,如Lord Greenhill Harrow(哈罗·格林希尔勋爵),习惯上也可写为Lord of Harrow ,其中Harrow是地名。
⑧以上说明,同样适用于加拿大、澳大取亚、新西兰的英语姓名,也适用于英联邦一部分成员国中使用英语姓名的白人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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