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什么意思
相对于律诗的平仄,据说代代相传有这么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就是指所谓的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那么,“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而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来说:这个口诀是非常有用的,因其非常简单又容易让人明白。可它在分析问题是属于是不完整的,很容易让人误解其意思。并且这个影响还非常大,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既然它是不完整的,所以不能给予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碧毕型此话是不完整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规格中,第一字不可以不言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规格中,第三字不可以不言论,要不然就会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殊规格中,第一字也不可以不言论;同样的道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殊规格中,第三字也不可以不言论。
总而言之,七言仄脚的句子中可以出现有三个字的不论,平脚的句子不能超过两次出现不论两字。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出现二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由此可见"一三五不论"的话是非常不正确的。
再者说"二四六分明"此话也不够完善。五言第悔猜二字"分明"是正确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也是正确的,对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能判定"分明"。依特殊规格"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 并不能确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规格也可换成"仄数旅仄 平仄仄",只要在对句第三字弥补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 "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对的。
所以“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意思是说,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一定要分明,第一、第三、 第五字的平仄可以选择不拘。而第七字一定要分明的。倘若按照五言律诗来讲,那就有可能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没那么简单吧,请详解,谢谢^ω^
怎么理解
第一三五句末尾可以不用押韵,第二四六句末尾要押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