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度与奴隶制制度有什么区别
1、剥削形式不同
奴隶制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
封建制度是以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其基本剥削形式是封建地租,农民耕种封建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夺。
2、剥削的手段不同
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奴隶主和奴隶是赤裸裸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完全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奴隶劳动创造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占有和支配,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
在封建制度,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
3、生产力不同
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且占有劳动者,奴隶。奴隶主可以象对待牲畜一样地买卖甚至杀死奴隶。这是一种最粗暴的赤裸裸的剥削制度。
封建制代表资本主义的自然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为核心的商品经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封建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奴隶制
二者在统治形式、社会矛盾、思想统治方式方面不同。
1、统治形式不同:
封建制度:封建主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要素,对使用土地的农民或奴隶通过地租、高利贷等手段压迫其他阶层。
奴隶制制度:能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当时认为合法的拥有和控制制度。在典型的奴隶社会中,法律确认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
2、社会矛盾不同:
封建制度:封建主与农民或奴隶之间的矛盾。农民(或农奴)耕种土地所有者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夺。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制国家,属于众星捧月的社会结构。
奴隶制制度: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奴隶主拥有奴隶,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奴隶的后代也世代为奴。
3、思想统治方式不同:
封建制度:封建制度的思想观念通常以“君上大权”为骨架,融入一些有利于统治者的思想而汇集成,其中也含有一些优秀的道德价值观,最典型的是中国的“儒家思想”。
奴隶制制度:奴隶主为了维护其统治,还从思想上欺骗和麻痹奴隶,他们编造种种谬论,把奴隶制说成是永久长存的,以使奴隶安于现状,听天由命,不作反抗。广大奴隶受到了有形和无形枷锁的束缚,遭受着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过着最黑暗、最悲惨的生活。
扩展资料:
奴隶制的局限:
1、表现:在奴隶劳动中故意不使用先进的工具,是奴隶制生产关系固有的局限性。
2、原因:奴隶主不关心生产技术改进;奴隶对强制劳动的反抗。这导致奴隶主只给奴隶使用粗笨的不易破坏的生产工具。
3、例证:金属工具的使用:从青铜器的种类看,前期多是生产工具,后期则以礼器和兵器较多。工具在种类上偏重于手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仍主要使用石器,无论是中国还是欧洲,都是这种情况。
在金属制品的发展上,忽视生产工具的制作。金属工具的制作,主要不是为了发展生产,而是服从于奴隶主的消费需要和统治需要。
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局限性始终存在于奴隶社会,只是在奴隶社会的初期和中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尚没有成为生产关系的主导。
只有在奴隶社会后期的那种条件下,才导致了奴隶制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所以,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局限性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的过程,就是奴隶制生产关系从促进生产力发展转变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奴隶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封建制度
在封建制度,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同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有通过契约租赁、缴纳地租、雇用佃户等方式实现,但其本质依然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会改变封建制度作为一个阶级社会的本质。 封建制度中往往存在相当明显的阶级制度,如中国的宗法制,西欧的教主-国王-领主-爵士制,形成金字塔式的统治架构,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也是如此完善的,通常领主的爵士不会再对国王效忠,也因此有了一句名言“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然而这种统治结构能够长期维持下来的,就是封建制度的思想观念:通常以“君上大权”为骨架,融入一些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思想而汇集成,其中也含有一些优秀的道德价值观,最典型的是中国的“儒家思想”。 马克思的历史观点认为社会形态是线性发展的,是越来越进步的,即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到封建制度再到资本主义社会,最后是共产主义社会。在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则之后,中国历史就必须按方抓药,所以秦朝之后必须是封建制度。这就好比先做成一个模子,不管你合适不合适,硬套进去。于是中国就有了“封建制度”之学说。套进去后,发奴隶制,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近古和近代的奴隶多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欧洲的殖民地。奴隶制一般出现在农业社会里。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战国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都属于奴隶制。然而,关于奴隶社会是否为任何地域、任何民族的必经阶段的观点,仍存在着争议。
现西方的模子不合适中国,于是又赋予了新的定义。
奴隶社会把人类带入了文明时代,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是历史的一个大进步。但同时,奴隶制度也是一个最野蛮的制度,从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特点和广大奴隶的遭遇就可以很明显地说明这一点。 1、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在生产关系中的不同地位 相关书籍
生产资料占有方面:奴隶主阶级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本身;奴隶毫无人身自由,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 地位和相互关系方面: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之间是赤裸裸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奴隶被剥夺一切权利,在暴力下从事最紧张、最繁重的劳动。 产品分配方面:奴隶主阶级占有和支配奴隶的全部劳动成果,过着奢侈豪华的寄生生活;奴隶只能获得极少的生活资料以维持生命。 2、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特点 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奴隶主和奴隶是赤裸裸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完全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奴隶劳动创造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占有和支配,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