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命周期的每一个阶段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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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归根的凄惨
2016-01-12 · TA获得超过270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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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命周期(family life cycle)是反映一个家庭从形成到解体呈循环运动过程的范畴。美国学者P.C.格里克最早于1947年从人口学角度提出比较完整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并对一个家庭所经历的各个阶段作了划分。
一般把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形成、扩展、稳定、收缩、空巢与解体6个阶段。标志每一阶段的起始与结束的人口事件,如表所示。6个阶段的起始与结束,一般以相应人口事件发生时丈夫(或妻子)的均值年龄或中值年龄来表示,各段的时间长度为结束与起始均值或中值年龄之差。例如,如果一批妇女的最后一个孩子离家时(空巢阶段的起始),平均年龄为55岁,而她们的丈夫死亡时(空巢阶段的结束),平均年龄为65岁,那么这批妇女的空巢阶段为10年。
家庭生命周期这个概念综合了人口学中占中心地位的婚姻、生育、死亡等研究课题。由于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过程都是发生在家庭里的,对家庭生命周期的研究可以对这些人口过程的机制进行更深入的认识与剖析,避免传统的人口学把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过程分离开来孤立地进行研究的弊端。家庭生命周期的概念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乃至与家庭有关的法学研究中都很有意义。例如,对家庭生命周期的分析,可以更好地解释家产权、家庭与家庭成员的收入、妇女就业、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处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的人们心理状态的变化等。
传统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反映的是一种理想的道德化的模式,与社会的现实状况有较大出入。有不少学者已认识到这一概念的局限性。他们认为把家庭生命周期分为6个阶段,只适用于核心家庭,而不适用于许多亚洲国家和他发展中国家中普遍存在的核心家庭与三代家庭或与其他形式的扩大家庭并存情况;传统家庭生命周期概念也忽略离婚以及在孩子成年之前丧偶的可能性,即未包括残缺家庭;还忽略了无生育能力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无孩家庭”;对于有不同孩子数的家庭,含有再婚与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的家庭的差异也未予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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