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了房子迟迟拿不到尾款,该怎么解决?
如果房子已经转让,还没有拿到尾款,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给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可以送达债务人。
申请书应当写明给付的金额或者有价证券以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法院有权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33条执行完成后,如果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需执行包含明确的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命令的人获得财产归还;”拒绝退货的,应当强制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收到执行申请书或者执行交付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产或者票据,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交付,或者由执行员亲自交付,由被交付人签收交付。
有关单位持有财物或者票据的,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财物或者票据,并由受让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财产或者票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移交。拒绝投降,强制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拆迁、强制撤出土地,由国务院公安机关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参考资料:人民网-二手房已过户 买家不付尾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可以要求违约。
卖了房子迟迟拿不到尾款,可以要求买家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尾款的时间是没有写,但是,尾款未付,就代表合同没执行完,也就表示,房子还是你的。
但是房产证已经过户到他的名下了啊,房子应该不会是我的了吧?房子的钥匙我倒是还没交给他。
过户只是一个手续,是“付尾款”的条件,合同没执行完,这个过户就可以被判决为无效。
你想想,你去商店买面包,服务员亲手交给你了,你拿到手就吃了,吃到肚子里了该是你的了吧,但是你没付钱,咋办?
这个事情实际上是银行违约,但是你不方便去找银行,只能揪着买家不放……案情很清晰,执行比较麻烦,呵呵,但是,律师会帮你搞定的,这个太小case了
1、如果已经过户完成,同时完成物业交割手续,应当立即通过诉讼索要尾款!
2、如没有完成过户流程,及物业交割流程,应当在对方全额支付房款后,再去配合买方完成过户交易及物业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