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人道救援组织,属于社会团体,类似于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众团体。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
中国红十字会1904年成立。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
根据2018年6月官网信息显示,中国红十字会设有7个专门委员会、35个分会。
扩展资料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其使用方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标志标明性使用规定》的规定执行。
中国红十字会的会徽为金黄色橄榄枝环绕的白底红十字。
中国红十字会的会旗为白色旗帜正中央印制中国红十字会会徽。
全国各级红十字会统一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和会徽、会旗。
红十字标志、红十字旗、中国红十字会会徽和会旗(样式附后)以及会员证、团体会员标牌、荣誉证书等需用红十字标志的,应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长期以来,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扩展资料:
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1、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人员性质属于非营利性公益组织。中国红十字会与中国青基会、儿基会、残基会、扶贫基金会以及慈善总会等机构相似,只是各自的宗旨和使命不同。基金会的工作人员是按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2、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经费来源属于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个规定,允许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行政费用和项目管理成本从捐款中列支,规定基金会每年的行政管理费用不能超过年度资助支出的10%。
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始建于1904年,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中国红十字会在政府的关怀下,于1950年8月进行改组。1952年恢复在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合法席位。在协助政府履行日内瓦公约,配合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