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单位;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