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考卷上有一道关于所得税的题目:

甲公司2010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2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40000元,职工福利费为10000元,工会经费800元,... 甲公司2010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2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薪金为40 000元,职工福利费为10 000元,工会经费800元,职工教育经费5000元,经审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2000元为税收滞纳罚金。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它纳税调整因素,则甲公司当期应交的所得税为( )元。
A。50 000元 B。47400元 C。52100元 D。5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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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本上没有详细讲过这个问题,所以都不知道要从何下手,请高手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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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xiaoyan01
2011-05-13 · TA获得超过102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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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利费扣除税前调增,金额=10000—40000*0.14=4400 超出实发工资的14%部分调增
2、工会经费不调,40000*0.02=800
3、职工教育经费调整,金额=5000-40000*0.025=4000 超出实发工资的2.5%部分调增
4、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调增 金额=2000 滞纳金和罚金不能税前扣除
以上合计调增税前税务利润 4400+4000+2000=10400 ,税率25%,调增所得税为10400*0.25=2600
税前会计利润200000,税率25%,所得税200000*0.25=50000
合计应缴所得税为50000+2600=52600 答案为D
一定要了解税法,否则做不好的。
鬼嶠
2011-05-13 · TA获得超过20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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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利润算出薪金(全部)、福利费(14%)、工会经费(2%)、教育经费(2.5%)是否在可扣除范围内
超了就要加上去
以及滞纳罚金
最后与利润相加乘于25%就可以了
(200000+4400+4000+2000)*25%=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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