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制婚礼的正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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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胤Z7
2016-05-26 · 超过6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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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婚礼是指新娘被接到男方家以后,所举行的正式结为夫妇的仪式。主要有拜堂(周制婚礼没有这一项)、沃盥、对席、同牢合卺和餕余设袵几项。 新婚夫妇交拜礼毕,要相对而坐,谓之对席。对席的位置,男西女东,意以阴阳交会有渐。
“同牢”是指新婚夫妇共食同一牲畜之肉。合卺是指夫妇交杯而饮,注意——是交杯,只是交换了杯子而已,并非很多误导人的古装剧那样挽着胳膊喝的“交擘酒”。合卺本意指破瓠(瓜)为二,合之则成一器。剖分为二,分别盛酒。最初合卺用匏瓜,匏是苦的,用来盛酒必是苦酒。匏既分为二,象征夫妇由婚礼将两人合为一。所以,夫妻共饮合卺酒,不但象征夫妻合二为一,永结同好,而且也含有让新娘新郎同甘共苦的深意。
这是婚礼中最具有社会意义的环节。是每对新婚夫妇行婚礼时必不可少的仪式,合卺礼流传到后世,发展成酒筵。“吃喜酒”已成为民间行婚礼的简称。酒筵由简到繁,但最主要的意义就是,婚姻得到了亲朋好友的承认。 根据《礼记》,“妇馈舅姑”之礼是随着“妇见舅姑”之后的,新妇亲自侍奉公婆进食,待二老食毕,妇要象征性地吃公婆的余食以示恭孝。之后有“舅姑飨妇”之礼
另有一说,“妇馈舅姑”指的是新妇过门后第三天,就要下厨房烧饭做菜,以馈舅姑。以示自此后将主持中馈,以尽孝道。唐代有“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谴小姑尝”的描述。该俗应是后世的演变发展。 根据《礼记》,“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舅洗于南洗,姑洗于北洗,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归妇俎于妇氏人。”公婆共同以“一献之礼”来款待新妇。公公在庭中所设的南洗洗爵,婆婆则在北堂所设的北洗洗爵,酬酒后一献礼成,新妇把酒爵放置于荐的东边。饮酒完毕,公婆先从西阶下堂,然后新妇从阼阶下堂。有司把妇俎之牲交与女家送亲的人,以便向新妇的父母复命。 “妇馈舅姑”之后,公婆以“一献之礼”酬新妇,以示长辈的关怀。
一献之礼:先由主人取酒爵致客,称为“献”;次由客还敬,称为“酢”;再由主人把酒注入觯或爵后,先自饮而后劝宾客随着饮,称“酬”,这么合起来叫作“一献之礼”。在“献”的环节中,有洗爵的步骤。公公在洗爵于南,婆婆洗爵于北。
一献礼成后,分别下阶。《礼记·昏义》记:“厥明,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至阼皆,以着代也。”按照旧时的民居结构,西阶为宾位,阼阶为主位,新妇从阼阶下来,表示从此之后授之以室,代理家政。 庙见礼为“新妇祭行于祖先”——婚后三个月,夫家择一日,率新娘至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该妇从此正式成为夫家成员。自此,成妇礼(暨“婚后礼”)完成。
“成妇”“成妻”之辨。
“成妇”是指成为男家的媳妇,“成妻”则指作为一个男人的妻子。
汪中,郑珍,等清儒仔细考证了《仪礼·昏礼》的仪节和称谓,又从《曾子问》分析订婚和解除婚约的种种可能性,目的在于探究:婚姻关系何时成立?因为他们关心的是一个当时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室女守贞”。“室女守贞”就是所谓的“望门寡”。当一个女子订了婚,还没过门,未婚夫就死了。这样的一个“许嫁女”,能否另许夫家?还是得嫁去夫家奉养公婆,过继个孩子承继香火?与该男合葬?基本上,主张室女守贞者,表示他们认为成妇重于成妻,一旦订了婚(纳聘),婚姻就成立;反对者则坚持有亲迎合体之实,婚姻才成立,翁姑媳妇关系才成立。在清朝,因“室女守贞”获颁牌坊的数量很多,经考证,“夫”之称谓的出现,得等到亲迎之夜,婿入妇之寝房、妇言“若非我夫,焉入我室”时才出现。换言之,“夫妇”一词的成立要等到行过亲迎礼、喝了交杯酒、有“合体”之实时才成立。既然没有夫妻之实,又何来守寡、殉葬、侍养公婆?(节选自台湾学者 张寿安《我的清代礼学研究》中国思想史研究通讯第5辑)
实际,直至宋代,女子在婚姻上都具有相当的地位。而按照后世的逻辑,若新妇在未告庙之前去世,只能归葬于娘家,既然得不到夫家成员的地位,那么“室女守贞”、“殉夫尽节”、“未嫁奉养夫家”等习俗,不就非常没有道理吗?清代大行其道的“贞洁牌坊”不是成了黑色幽默么?这种陋习,实为中国文化中的变异成分,并不合乎华夏礼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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