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加赏析 求一篇600字的文章。后面加上200字的赏析 谢谢 速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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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薏心
2011-05-14 · TA获得超过14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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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是一个美好而可爱的名词,自古以来,有诗人作吟春佳句,有名家写颂春美文。他们写春天,或赞美春的绚烂,或描绘春的鲜活,或吟咏春的明媚;或抒怀、或遣臆。总之,无不充满溢美之词。
  瞧:送暖的是春风,夺目的是春色,滋润万物的是春雨,一刻直千金的是春宵……

  在诸多美文佳句中,现代著名学者、散文家朱自清先生的《春》堪称赞春之绝唱。他笔下的春令人心胸荡漾。草,嫩嫩的、绿绿的、软软的;花,“红的象火,粉的象霞,白的象雪。”;风,带着新翻泥土的气息,混着草味花香;雨,“象牛毛,象细丝,密密的斜织着……”真是春光无限好,春意醉人心。

  人们是这样的钟爱春,就连那些对春的可爱之处并不是十分理解的小娃娃,一说起“春”来,也会眉开眼笑。“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且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是很可爱,好比听见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丰子恺语)”

  春的确美不胜收,妙不可言。然而,她也有不尽人意之处。

  初春,乍暖还寒,北风凛冽,何异严冬?仲春,淫雨霏霏,道路泥泞,岂不闻,“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其美何在?这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此时之春,实在是徒美其名。只有到了暮春时节,才枯草尽去,真正展现青山碧野,姹紫嫣红之佳境,春到此时方精彩,遗憾的是景美春色又将逝,故又引出诸如“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叹。

  春天虽有绿柳红杏,可是乍暖乍寒,忽晴忽鱼。赏春之人要拣个风和丽日,去寻芳踏青,或曰寻找春天。春天在哪里呢?在出墙红杏的枝头?在粉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在人们喜气洋洋的音容笑貌?在女人五彩缤纷的服饰?

  其实,就春的自然景观而言,有那碧野青山花艳,定然春深似海悦人心。又何必寻找呢?

  而骚客文人,丹青画手依然要在万紫千红的春天去寻找“春意”,让大自然的春天在他们的诗文词画中得到艺术的升华。可见文学艺术家的春不仅在红花绿叶上,更在他们珍贵的艺术生命中。
  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人,其春的含义都不同。

  对农家人来说,他们没有踏青寻芳之雅兴,没有挥毫泼墨之闲情。他们的春不会有浪漫的激情,不会有忧愁的思绪,不会有失落的悲伤。

  风尚且割人,水依然刺骨。就走出户外,捋起衣袖,卷起裤腿。刨去冻结未融的冰块,翻起酣睡隆冬的土地。播下包含希望的种子。他们深深懂得,一年之计在于春。如果没有春播春种,就没有秋获秋收。他们的春天是在辛劳的耕耘,勤奋的播种。

  他们的春天是汗水心血的付出,他们的付出又必然孕育出一个金色的果实累累的秋天。

  所以,热爱春天的人们,不必伤感落英缤纷似流水,不必惋惜春光一去不复回。只要洒下了辛勤的汗水,金色的果实定然丰硕,春将永远蕴涵其中。

  3、春之盛典
  当大地上最后一股西风被春风撵得无影无踪时,冬天王朝就宣告了他的土崩瓦解。

  于是乎,山顶上的那一点残雪再也撑不住冷面,噗嗤一声就哭了个大花脸。泪水一直淌到那山麓边,小河水也被感动得哗哗响。那性急的鸭子拍打着翅膀,扑嗵嗵跳到河里,尽情去领略什么叫"春江水暖"。

  击溃了西风,攻占了这山和水,春风并没有满足,他要让天下尽知,他才是这个季节的君王。于是乎,他又攻占了一座座的水村和山郭,就连墙头、垄上也不放过,不信你瞧,那茸茸春草正在墙头、垄边、池畔纷纷钻了出来,睁开了他们惺忪的睡眼,迎着春风伸展自己柔媚的身姿。为了巩固战果,春风再三邀请他的孪生兄弟春雨来助阵,可春雨性格内向,不事张扬。于是在夜里随春风来到了人间。难怪杜甫夸他"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一时间,人间变了模样,万物尽开颜。

  就在这天夜里,春风创造了一个奇迹,却也导演了一场悲剧。因为现在还是那些蜂儿蝶儿做着春梦的时候,一棵小桃树却早早被春风的柔情唤醒了。她积蓄了一个冬天的力量就在这乍暖还冷的早上倾情释放了。粉红粉红的花骨朵迎着朝阳,一丛丛一簇簇的绽放了,似锦如霞。这情景被一位来此寻觅诗意的诗人发现了,于是写下了他春天里的第一首诗,题目是《献给我可爱的小桃树》。第二天,当诗人再次来到这里的时候,他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小桃树正在大片大片的飞落她的花瓣,象一位失恋少女撕碎她的情书飘落在风中,地上落满了红霞。多愁善感的诗人被这凄美的壮观场面感动的泪流满面。因为在昨天,他没有想到"明日落红应满径"。于是,他写下了第二首诗,题目是《献给我可怜的小桃树》。小桃树可怜吗?也许只有春风知道,也许只有小桃树自己知道。而这位诗人也领悟到了什么叫"诗债难偿"。

  然而,春风并没有吸取这悲剧的教训,依然多情如旧。他去跟嫩嫩的小草私语,直羞得小草乱摇头;他去跟蓝天上的悠悠白云约会,却碰了一鼻子灰;他又去跟丝柳谈情说爱,直惹地柳絮漫天飞,跟他讨情债。不仅如此,春风还纵容蝴蝶弹破庄周的梦飞出来,翩翩起舞,到处沾花惹草,到现在,庄周也不知道自己是蝶还是人。春天母亲实在看不过儿子的放纵,便一声春雷惊醒了这混沌的春风的梦。

  演绎了这一番爱恨情愁的浪漫故事之后,春风便长大了。他拉起了小孩子的风筝,当作自己的旗帜,让小燕子的呢喃作请柬,邀请一切子民,让他们脸上都荡漾着幸福的笑容来参加他的登基圣典。一个新的季节王朝--春天便真的开始了。

  简评:本文作者写的是春天的故事,主角是春风,文中比喻成“春天的君王”,为能够成为真正的君王,他撵走西风,邀请春雨,唤醒春草,情惹小桃树和漫天柳絮,纵容花蝴蝶,情牵多情诗人。春雷乍响,风筝飘扬,燕语呢喃,万物复苏。春天的有代表性景物大多都在文中出现,让人感受到春天已经来临。文中多用拟人、排比等修辞,语言比较优美。
车友会明白之处
2011-05-14 · TA获得超过65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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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朵昙花,只有香如故。
昙花一现,定格记忆。
许久过后依旧不能忘却初见昙花开放的刹那,皎洁如玉的月光下,它就那样轻盈地展开自己的双臂,拥抱这看似美好的世界,如同超脱凡世的精灵,不含一丝一毫的杂念,让人窒息的美。
但却又如此短暂。
为这惊艳的美付出的代价,便是生命的短暂。没有眼泪,没有悲伤,没有犹豫,有的只是忠实于自己的倔强。就这样悄悄地绽放又凋谢,留给人无限的感慨。
再艳丽再娇贵的花,最终的命运仍旧是一天一天老去,仍旧是最终凋谢,与其如此,倒不如像昙花,虽然短暂,却可以芳香永留于世,不曾让世俗的残枝败叶玷污了自己的清白,只等来年又开出绚丽的花朵。
昙花的美,在于它所展现的生命的极致。那让人惊心动魄、为之倾倒的绝美无比。大千世界,真正能打动人心的美,莫过于昙花一现的瞬间。短暂却又可以在心永驻。像是深夜的一杯热茶,抚过泪颊的一双轻柔,面对困难的一次无畏,独上高楼的一次超脱,绝境中的一次安慰,世俗中的一泪感动,永驻在人心中一般。
不要说昙花的短暂,它们只是服从了自己的内在力量,在最适当的时候,从内心一迸而发,展现给世间一抹惊艳,一点孤傲,一些洒脱。让它们最美的记忆活在人们心里,经历千百年,依旧美丽。
肉体逝去,记忆永存。
不要再流连于世俗的花园,因为没有不败的花;不要再空虚地过着生活,因为那只是行尸走肉。
做一朵昙花吧,就是昙花,留下永存于心灵的一抹孤傲美丽。那才是极致。

这是一篇托物言志的美文,语言富有深度,并对昙花一现的美丽做了极为细致的描写。到了文章得最后揭示出了作者自己内心的想法,并呼吁我们要像昙花一样,虽然一现,却美丽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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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
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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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 十堰市黄东公路 在哪
追问
什么玩意啊?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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