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渚镇的行政区划
清袭明制,县以下为都、图、村。
雍正年间(1723—1735),吴县辖24乡37都527图。清后叶建东渚镇。东渚境域涉及吴县长洲乡(集嘉里)辖第二十三都、穹窿乡(阜安里)辖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都和长洲县彭华乡(功成里)辖第三都的2个自然村。
1949年4月27日,吴县解放。5月1日吴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下辖8区48乡镇(27镇21乡),东渚镇在木渎区所辖的8镇3乡之中。
1950年3月,增设枫桥、唯亭、光福、陆墓4区,东渚镇、建新乡(新丰)、长新乡(长巷)新阳乡(阳山)属光福区所辖。表1—7 1950年10月东渚、建新、长新、新阳4乡行政区。
1958年10月,成立东渚人民公社。辖6个生产大队,1个非农业东风大队(街道)。一度又把6个农业生产大队改为6个营23个连。1959年10月,撤6个农业生产大队,划分为13个农业生产大队,212个生产队,1个非农业东风大队(街道)。1961年7月,全社13个农业生产大队调整为23个农业生产大队,212个生产队,1个非农业东风大队(街道)。1983年7月,实施体制改革,政社分设。恢复东渚乡建置,改生产大队为行政村,生产队为村民小组。全乡辖24个村民委员会(包括1969年组成的渔业队。
1983年7月更名为渚渔村),1个居民委员会,原212个生产小队调整为229个村民小组。
1995年11月24日,撤乡建东渚镇人民政府,实行镇管村体制。至2000年末,全镇辖24个村民委员会(包括2000年末渚渔村并入东新村在内),1个居民委员会,229个村民小组,144个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