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厅主管很亏待员工 我是员工 我入餐厅面试 都5天了 突然间叫我不用上
餐厅主管很亏待员工我是员工我入餐厅面试都5天了突然间叫我不用上班了这几天打工的工资也不给我我是正常上班实际上你不让我做也应该把这几天的工资给我吧这是法规又不是我提出不做!...
餐厅主管很亏待员工 我是员工 我入餐厅面试 都5天了 突然间叫我不用上班了 这几天打工的工资也不给我 我是正常上班 实际上你不让我做 也应该把这几天的工资给我吧 这是法规 又不是我提出不做!
展开
1个回答
2016-06-02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关注

展开全部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