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责任保险的案例分析请教
甲医院于2003年3月向乙保险公司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2003年3月1日至2004年2月28日),追溯期从2001年3月1日起。保险合同约定:累计赔偿限额为...
甲医院于2003年3月向乙保险公司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2003年3月1日至2004年2月28日),追溯期从2001年3月1日起。保险合同约定:累计赔偿限额为32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20万元。患者徐某于2003年3月25日因交通事故致颅骨骨折、胸腹积压综合症并胸腔急性出血,急诊住甲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患双方由此产生医疗赔偿纠纷。经某市卫生法研究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组织专家鉴定组鉴定。专家对医疗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范及医疗护理操作规范,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医疗过失与死亡后果进行了因果分析与责任分析。鉴定组一致认为:被保险人的医疗行为违反了医疗法律规范及各种医疗护理操作常规,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达到主要责任以上,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经调解,纠纷双方达成协议:由被保险人一次性补偿患者近亲属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12万元。事后,甲医院向乙保险公司索赔。你认为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
展开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这个赔偿就看当时合同里的详细的规定了。关键就是合同里对医疗责任保险这个词语的解释。
案例中提到:医院的医疗行为违反了医疗法律规范和各种医疗护理操作常规。这句话我看的很刺眼,因为这句话在保险公司哪里可能会成为不赔偿的理由。可是如果什么都按照法律和正常过程走的话,就没有医疗责任事故了,更没有医疗责任事故险了。所以一定要看合同里面的详细的规定。我不知道你这个是真实的事情,还是教学用。我只说出我的观点。一般违反法律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也就是说这个保险压根就不合理。如果需要详细分析的话还是要拿出更多的保险合同内容出来的。
案例中提到:医院的医疗行为违反了医疗法律规范和各种医疗护理操作常规。这句话我看的很刺眼,因为这句话在保险公司哪里可能会成为不赔偿的理由。可是如果什么都按照法律和正常过程走的话,就没有医疗责任事故了,更没有医疗责任事故险了。所以一定要看合同里面的详细的规定。我不知道你这个是真实的事情,还是教学用。我只说出我的观点。一般违反法律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也就是说这个保险压根就不合理。如果需要详细分析的话还是要拿出更多的保险合同内容出来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