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要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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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旧指人、俑或物品陪同死者一起埋葬;殉葬。
《新五代史·周太祖淑妃杨氏传》:“ 太祖 崩,葬 嵩陵 ,一后三妃皆当陪葬,而 太原 未克, 世宗 诏有司营 嵩陵 之侧为虚墓以俟。”
太平天囯 洪仁玕 《军次实录》:“至 秦穆 卒,以 子车氏 之三子为殉,而 秦政 时更有甚焉,意以使女数百陪葬。”
郭澄清 《大刀记》第十六章:“要有人想再去当,可以上 柴胡店 嘛, 石黑 ,还有 白眼狼 ,都在那里等人去陪葬哩!”
2. 古代指臣子或妻妾的灵柩葬在帝王或丈夫的墓旁。
《魏书·外戚传上·姚黄眉》:“﹝ 姚黄眉 ﹞卒,赠 雍州 刺史, 陇西 王,諡曰献,陪葬 金陵 。”
《北史·魏任城王云传》:“ 太和 五年,薨於州,遗令薄葬,勿受赠襚,诸子奉遵其旨,諡曰康,陪葬 云中 之 金陵 。”
《新唐书·百官志三》:“凡陪葬,以文武分左右,子孙从父祖者亦如之。”
殉葬历史
======================
所谓殉葬就是用活人陪葬。陪葬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品。
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中国的殉葬制度,就考古发现,最早始于殷商时期。商人相信人死以后,灵魂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墓葬是墓主在另一个世界的居所,一切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礼制办事。奴隶主贵族死后,都用奴隶为之殉葬,以供其死后奴役驱使。在河南安阳发掘的奴隶主墓葬中,一般都有几个、几十个人殉葬,有的大墓中,有二、三百人殉葬。有的骨架旁放著刀剑,是武士奴隶;有的骨架旁摆著车马,是驾车奴隶;有的骨架残存有狗骨,是养狗奴隶;有的骨架旁没有头骨,头骨在另一边,是被杀后殉葬的奴隶;有的骨架上手骨还被反绑在背后,并有明显的挣扎痕迹,是被活埋殉葬的奴隶。
商以后,周、春秋、战国、秦朝皆有殉葬习俗,《墨子·节葬》篇说:「天子杀殉,多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多者数十,寡者数人。」墨子说的是春秋战国时期。《西京杂记》载:「幽王冢甚高壮,羡门既开,皆是石垩。拨除丈余,乃得云母,深尺余,见百余尸,纵横相枕藉,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唯一男子应是幽王,百余女子应是殉葬的宫婢、妃妾。
秦国用活人殉葬始于秦武公,《史记·秦本纪》载:「武公卒,葬雍阳。初以人从死,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死后用人殉葬的数目更大,据《史记·秦本纪》记载:「三十九年,缪(穆)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陕西凤翔发掘秦景公墓,发现有一百多个殉葬的奴隶。秦国是在公元前三八四年废除人殉制度的,《史记·秦本纪》说:「献公元年,止从死。」但实际并非如此,秦始皇死后,为之殉葬者人数之多,为历史所罕见 。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死,秦二世下诏令说:「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后宫嫔妃未生子女者一律殉葬,故从死者甚众。《史记·秦本纪》还说:「葬既下,或言工匠为机,臧(按指奴隶)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为了担心这些工匠泄漏墓中的机密,便将他们置于死地,估计秦始皇墓中为之殉葬者将以万计。
汉、唐两朝皇陵的重要特点不是以人殉葬而是陪葬制度,即在皇陵附近让皇亲国戚和达官显宦死后陪葬皇陵。
宋代开始,契丹、女真、蒙古、满族等边疆民族,先后入主中原,他们均有人殉的传统,促使中原人殉再度兴起。宫人殉葬,到明、清两代又开始实行,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称:「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宗、宣宗皆然。」明成祖朱棣崩逝,当时殉葬者共三十余人,据《李朝实录》载:「帝之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于庭,饷撤,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圈于其上,以头纳入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经而死。」明宣宗死时,仍有十个妃嫔殉葬,当时有一个名叫郭爱的宫女,入宫不足一月,宣宗死,当她被告知列入殉葬之人后,悲愤填膺,写绝命诗云: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失吾亲而归兮,惭余之不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己兮,是则可悼也。
明朝周王朱有炖死,明英宗指示说:「王在日,尝奏身后务从俭约,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可惜英宗的指示未到,王妃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等七人已从死殉葬。明英宗是反对以人殉葬的,他临终时遗命:「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同时他对从殉的宫人追赐封号,其册文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微称,以彰节行。」英宗给为周王朱有炖殉葬的妃子封号是「贞烈」,夫人的封号是「贞顺」,表彰她们忠贞、刚烈、顺从的美德。自英宗开始,明朝就再没有以人殉葬了。
《中国古代殉葬考》说:「清世祖卒,犹命后宫三十名殉葬。」其实满清未入关定鼎中原以前,已有人殉之例,清太祖努尔哈赤死时,就以大妃(多尔衮之母)和二庶妃殉葬。王先谦《顺治东华录》载:「天命十一年八月庚戌未刻上崩……先是孝慈皇后崩后,立乌喇国贝勒满太女为大妃。辛亥辰刻大妃以身殉焉,年三十有七,遂同时殓……又有二妃殉焉。」谈迁《北游录》说:「昭陵(应是福陵)之殂,故事殉葬。摄政王母宜从而不欲也。 宗室大臣勒令自尽。后修实录,刚林书云:自愿从死。」可见大妃之殉是被迫的。天聪三年八月,《天聪东华录》记录著一个预定要殉葬的奴隶逃跑未遂而被杀的事:「雅荪出微贱,因叶赫兵临兀扎鲁城时,有大功,太祖擢为大臣,宠任独优,尝以殉葬自矢。后太祖崩,不殉葬且轻慢丧礼,至是复欲逃,故杀之。」《顺治东华录》记载有清太宗皇太极死后用男奴殉葬之事:「崇德八年八月庚午,太宗文皇帝宾天。时章京敦达里、安达里二人愿殉。敦达里满洲人,幼事太宗……及太宗宾天后,敦达里以幼蒙恩养,不愿永离,遂以身殉。清王贝勒等甚义之,以敦达里志不忘君,忠忱足尚,赠甲喇章京,子孙永免徭役,傥犯重典,应赦者即与开释,不应赦者应减等,官爵世袭勿替。安达里,叶赫人,自来归时,先帝怜而养之,由微职沐殊恩,受官职,亦请殉。诸王贝勒等亦甚义之,予衣一袭豫议恤典,加赠牛彔章京,子孙世袭,其免徭宥罪一如敦达里例。既定议,召安达里谕之。」
清世祖福临定鼎中原以后,皇室与贵族仍实行人殉制度。《顺治东华录》就记有顺治六年三月丁丑,豫亲王多铎死后有两个福晋殉葬的事:「摄政王师次居庸关,苏克萨哈等以辅仁德豫亲王多铎讣至,王去缨易素带泣。是日暮,驰入京师临丧。德豫亲王二福晋请殉,摄政王再三慰解,请益力,遂许之。」 摄政王多尔衮死时也有侍女殉葬,《顺治东华录》是这样记载的:「顺治八年二月癸巳,苏克萨哈、詹岱、穆济伦首告:睿王薨于出猎之所,侍女吴尔库尼将殉葬时,呼罗什、博尔惠、苏拜、詹岱、穆济伦五人属之曰:『王曾不令人知,备有八补黄袍,大东珠数枚,黑貂褂,今可潜置棺内。』」谈迁《北游录·纪邮》也载有顺治十二年五月,辅政王济尔哈朗死后用妾婢殉葬的事:「辛卯,是日辅政王卒,勒嬖姬五人殉焉。」史书上也有两则记载清世祖死后以人殉葬的事情,王先谦《康熙东华录》说:「顺治十八年二月壬辰谕礼部:『妃董鄂氏,赋性温良,恪共内职,当皇考上宾之日,感恩遇之素深,克尽哀痛,遂尔薨逝……追封为贞妃。』」又载:「顺治十八年夏四月壬午,以一等阿达哈哈番侍卫傅达理随殉世祖,予祭葬,谥忠烈。」从此以后,史书上就不见有关以人殉葬的记载了。
以人殉葬的制度是终止于清代康熙年间的,王士禛《池北偶谈》说:「八旗习俗,多以仆妾殉葬。朱御史小晋(裴)始建议禁止,得旨允行,朱历官至户部侍郎。」王熙撰《朱裴墓志铭》谈及有关上疏奏请禁止殉葬的内容:「有请复詹事及禁殉葬二疏,而禁殉一疏尤持大体。大略谓『屠残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窃典礼,伤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惨忍伤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责问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且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疏上,报可。
《新五代史·周太祖淑妃杨氏传》:“ 太祖 崩,葬 嵩陵 ,一后三妃皆当陪葬,而 太原 未克, 世宗 诏有司营 嵩陵 之侧为虚墓以俟。”
太平天囯 洪仁玕 《军次实录》:“至 秦穆 卒,以 子车氏 之三子为殉,而 秦政 时更有甚焉,意以使女数百陪葬。”
郭澄清 《大刀记》第十六章:“要有人想再去当,可以上 柴胡店 嘛, 石黑 ,还有 白眼狼 ,都在那里等人去陪葬哩!”
2. 古代指臣子或妻妾的灵柩葬在帝王或丈夫的墓旁。
《魏书·外戚传上·姚黄眉》:“﹝ 姚黄眉 ﹞卒,赠 雍州 刺史, 陇西 王,諡曰献,陪葬 金陵 。”
《北史·魏任城王云传》:“ 太和 五年,薨於州,遗令薄葬,勿受赠襚,诸子奉遵其旨,諡曰康,陪葬 云中 之 金陵 。”
《新唐书·百官志三》:“凡陪葬,以文武分左右,子孙从父祖者亦如之。”
殉葬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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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殉葬就是用活人陪葬。陪葬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品。
用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的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杀或自杀后陪葬。中国的殉葬制度,就考古发现,最早始于殷商时期。商人相信人死以后,灵魂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墓葬是墓主在另一个世界的居所,一切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礼制办事。奴隶主贵族死后,都用奴隶为之殉葬,以供其死后奴役驱使。在河南安阳发掘的奴隶主墓葬中,一般都有几个、几十个人殉葬,有的大墓中,有二、三百人殉葬。有的骨架旁放著刀剑,是武士奴隶;有的骨架旁摆著车马,是驾车奴隶;有的骨架残存有狗骨,是养狗奴隶;有的骨架旁没有头骨,头骨在另一边,是被杀后殉葬的奴隶;有的骨架上手骨还被反绑在背后,并有明显的挣扎痕迹,是被活埋殉葬的奴隶。
商以后,周、春秋、战国、秦朝皆有殉葬习俗,《墨子·节葬》篇说:「天子杀殉,多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多者数十,寡者数人。」墨子说的是春秋战国时期。《西京杂记》载:「幽王冢甚高壮,羡门既开,皆是石垩。拨除丈余,乃得云母,深尺余,见百余尸,纵横相枕藉,皆不朽。唯一男子,余皆女子,或坐或卧,亦犹有立者,衣服形色,不异生人。」唯一男子应是幽王,百余女子应是殉葬的宫婢、妃妾。
秦国用活人殉葬始于秦武公,《史记·秦本纪》载:「武公卒,葬雍阳。初以人从死,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死后用人殉葬的数目更大,据《史记·秦本纪》记载:「三十九年,缪(穆)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陕西凤翔发掘秦景公墓,发现有一百多个殉葬的奴隶。秦国是在公元前三八四年废除人殉制度的,《史记·秦本纪》说:「献公元年,止从死。」但实际并非如此,秦始皇死后,为之殉葬者人数之多,为历史所罕见 。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死,秦二世下诏令说:「先帝后宫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后宫嫔妃未生子女者一律殉葬,故从死者甚众。《史记·秦本纪》还说:「葬既下,或言工匠为机,臧(按指奴隶)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为了担心这些工匠泄漏墓中的机密,便将他们置于死地,估计秦始皇墓中为之殉葬者将以万计。
汉、唐两朝皇陵的重要特点不是以人殉葬而是陪葬制度,即在皇陵附近让皇亲国戚和达官显宦死后陪葬皇陵。
宋代开始,契丹、女真、蒙古、满族等边疆民族,先后入主中原,他们均有人殉的传统,促使中原人殉再度兴起。宫人殉葬,到明、清两代又开始实行,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称:「太祖崩,宫人多从死者,建文、永乐时,相继优恤,如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诸家,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人谓之朝天女户,历成祖、仁宗、宣宗皆然。」明成祖朱棣崩逝,当时殉葬者共三十余人,据《李朝实录》载:「帝之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于庭,饷撤,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圈于其上,以头纳入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经而死。」明宣宗死时,仍有十个妃嫔殉葬,当时有一个名叫郭爱的宫女,入宫不足一月,宣宗死,当她被告知列入殉葬之人后,悲愤填膺,写绝命诗云: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则觉也;失吾亲而归兮,惭余之不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己兮,是则可悼也。
明朝周王朱有炖死,明英宗指示说:「王在日,尝奏身后务从俭约,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可惜英宗的指示未到,王妃巩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等七人已从死殉葬。明英宗是反对以人殉葬的,他临终时遗命:「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同时他对从殉的宫人追赐封号,其册文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以上宾,宜荐微称,以彰节行。」英宗给为周王朱有炖殉葬的妃子封号是「贞烈」,夫人的封号是「贞顺」,表彰她们忠贞、刚烈、顺从的美德。自英宗开始,明朝就再没有以人殉葬了。
《中国古代殉葬考》说:「清世祖卒,犹命后宫三十名殉葬。」其实满清未入关定鼎中原以前,已有人殉之例,清太祖努尔哈赤死时,就以大妃(多尔衮之母)和二庶妃殉葬。王先谦《顺治东华录》载:「天命十一年八月庚戌未刻上崩……先是孝慈皇后崩后,立乌喇国贝勒满太女为大妃。辛亥辰刻大妃以身殉焉,年三十有七,遂同时殓……又有二妃殉焉。」谈迁《北游录》说:「昭陵(应是福陵)之殂,故事殉葬。摄政王母宜从而不欲也。 宗室大臣勒令自尽。后修实录,刚林书云:自愿从死。」可见大妃之殉是被迫的。天聪三年八月,《天聪东华录》记录著一个预定要殉葬的奴隶逃跑未遂而被杀的事:「雅荪出微贱,因叶赫兵临兀扎鲁城时,有大功,太祖擢为大臣,宠任独优,尝以殉葬自矢。后太祖崩,不殉葬且轻慢丧礼,至是复欲逃,故杀之。」《顺治东华录》记载有清太宗皇太极死后用男奴殉葬之事:「崇德八年八月庚午,太宗文皇帝宾天。时章京敦达里、安达里二人愿殉。敦达里满洲人,幼事太宗……及太宗宾天后,敦达里以幼蒙恩养,不愿永离,遂以身殉。清王贝勒等甚义之,以敦达里志不忘君,忠忱足尚,赠甲喇章京,子孙永免徭役,傥犯重典,应赦者即与开释,不应赦者应减等,官爵世袭勿替。安达里,叶赫人,自来归时,先帝怜而养之,由微职沐殊恩,受官职,亦请殉。诸王贝勒等亦甚义之,予衣一袭豫议恤典,加赠牛彔章京,子孙世袭,其免徭宥罪一如敦达里例。既定议,召安达里谕之。」
清世祖福临定鼎中原以后,皇室与贵族仍实行人殉制度。《顺治东华录》就记有顺治六年三月丁丑,豫亲王多铎死后有两个福晋殉葬的事:「摄政王师次居庸关,苏克萨哈等以辅仁德豫亲王多铎讣至,王去缨易素带泣。是日暮,驰入京师临丧。德豫亲王二福晋请殉,摄政王再三慰解,请益力,遂许之。」 摄政王多尔衮死时也有侍女殉葬,《顺治东华录》是这样记载的:「顺治八年二月癸巳,苏克萨哈、詹岱、穆济伦首告:睿王薨于出猎之所,侍女吴尔库尼将殉葬时,呼罗什、博尔惠、苏拜、詹岱、穆济伦五人属之曰:『王曾不令人知,备有八补黄袍,大东珠数枚,黑貂褂,今可潜置棺内。』」谈迁《北游录·纪邮》也载有顺治十二年五月,辅政王济尔哈朗死后用妾婢殉葬的事:「辛卯,是日辅政王卒,勒嬖姬五人殉焉。」史书上也有两则记载清世祖死后以人殉葬的事情,王先谦《康熙东华录》说:「顺治十八年二月壬辰谕礼部:『妃董鄂氏,赋性温良,恪共内职,当皇考上宾之日,感恩遇之素深,克尽哀痛,遂尔薨逝……追封为贞妃。』」又载:「顺治十八年夏四月壬午,以一等阿达哈哈番侍卫傅达理随殉世祖,予祭葬,谥忠烈。」从此以后,史书上就不见有关以人殉葬的记载了。
以人殉葬的制度是终止于清代康熙年间的,王士禛《池北偶谈》说:「八旗习俗,多以仆妾殉葬。朱御史小晋(裴)始建议禁止,得旨允行,朱历官至户部侍郎。」王熙撰《朱裴墓志铭》谈及有关上疏奏请禁止殉葬的内容:「有请复詹事及禁殉葬二疏,而禁殉一疏尤持大体。大略谓『屠残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窃典礼,伤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惨忍伤生,未有如此之甚者。夫以主命责问奴仆,或畏威而不敢不从,或怀德而不忍不从,二者俱不可为训。且好生恶死,人之常情,捐躯轻生,非盛世所宜有。』疏上,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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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惨无人道!
殉葬制度到明朝才废止
人类进人阶级社会之后,出现了用活人殉葬的残酷制度。远在商朝,用奴隶殉葬和祭祖的做法十分盛行,而且规模很大,手段残忍。到了秦朝,秦始皇死后,秦二世胡亥下令宫中没有生育的宫女全部殉葬,加上建造陵墓的工匠,殉葬者数以万计。
随着人们的反抗和社会进步,自汉武帝到元朝,这一残酷制度基本被废除了。可是到了明朝,朱元璋又将这野蛮的做法重新恢复起来,并作为一种制度在明朝沿用。
1395年,朱元璋的次子朱恢死后,朱元璋即下令王妃殉葬。从此,重开了殉葬制度。朱元璋死时,被迫葬殉的有38人。明成祖朱棣死时,殉葬的妃嫔也有三十多个。
据史料记载,明朝的殉葬制度规定很细,哪些妃嫔应殉葬,哪些可以不殉葬,都有明文规定。凡被删封为贵妃等高等名号的,生过儿子并且儿子被封潘的,可以不殉葬,娘家原有功勋的也可 "恩免"。其余的皆殉葬。
殉葬时,先将殉葬的妃嫔带到一个房间,让她们吃饭,吃过饭后,将她们引人大堂。大堂之上,放有许多小床,让这些殉葬的妃嫔分立其上,将头纳人床上的绳扣之中,而后去床,使其吊死,然后送人墓中。
明成宗死时,他的一位朝鲜族妃子也被指定殉葬,这位朝鲜妃子临被吊死前呼唤着她的朝鲜乳娘的名字,其凄惨之状令监刑的太监也清然泪下。后来,这位乳娘回到朝鲜向人们讲述了这一情景,朝鲜人将其记人(李朝实录》中。
明朝这一残忍的殉葬制度,直到 1465年明英宗死时,才得以废除。明英宗死前,下遗诏说:"用人殉葬,我不忍去做,这件事应从我这里废止。"至此,这一制度才最终废止。权力高的人或有钱人也可能是为了不寂寞,找人来陪,从而显示他们贵族的权利。
殉葬制度到明朝才废止
人类进人阶级社会之后,出现了用活人殉葬的残酷制度。远在商朝,用奴隶殉葬和祭祖的做法十分盛行,而且规模很大,手段残忍。到了秦朝,秦始皇死后,秦二世胡亥下令宫中没有生育的宫女全部殉葬,加上建造陵墓的工匠,殉葬者数以万计。
随着人们的反抗和社会进步,自汉武帝到元朝,这一残酷制度基本被废除了。可是到了明朝,朱元璋又将这野蛮的做法重新恢复起来,并作为一种制度在明朝沿用。
1395年,朱元璋的次子朱恢死后,朱元璋即下令王妃殉葬。从此,重开了殉葬制度。朱元璋死时,被迫葬殉的有38人。明成祖朱棣死时,殉葬的妃嫔也有三十多个。
据史料记载,明朝的殉葬制度规定很细,哪些妃嫔应殉葬,哪些可以不殉葬,都有明文规定。凡被删封为贵妃等高等名号的,生过儿子并且儿子被封潘的,可以不殉葬,娘家原有功勋的也可 "恩免"。其余的皆殉葬。
殉葬时,先将殉葬的妃嫔带到一个房间,让她们吃饭,吃过饭后,将她们引人大堂。大堂之上,放有许多小床,让这些殉葬的妃嫔分立其上,将头纳人床上的绳扣之中,而后去床,使其吊死,然后送人墓中。
明成宗死时,他的一位朝鲜族妃子也被指定殉葬,这位朝鲜妃子临被吊死前呼唤着她的朝鲜乳娘的名字,其凄惨之状令监刑的太监也清然泪下。后来,这位乳娘回到朝鲜向人们讲述了这一情景,朝鲜人将其记人(李朝实录》中。
明朝这一残忍的殉葬制度,直到 1465年明英宗死时,才得以废除。明英宗死前,下遗诏说:"用人殉葬,我不忍去做,这件事应从我这里废止。"至此,这一制度才最终废止。权力高的人或有钱人也可能是为了不寂寞,找人来陪,从而显示他们贵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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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是不灭的,只是到了另一个世界,其实这是一种对死亡恐惧的表现。为了避免灵魂孤独,无依无靠,就把生前所爱的或者一些生活必须的东西作为陪葬常伴主人左右,这是一种不但迷信而且更多时候是非常残酷的做法。比如人殉。当然陪葬不只是帝王的专利,官僚贵族,平民百姓也会有,只是规格会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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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陪葬的墓穴一般是帝王 豪森的墓穴 因为这些人活着的时候有侍从 护卫 来侍候他 保护他 怕死后孤单 就希望这些人能够继续伺候他 保护他 陪伴他
还有一种陪葬是墓穴的的主人生前喜欢的饰物 比如 器皿 饰品 是埋葬他的时候他的家人放进去的 是希望这些他曾经喜欢过的东西能够陪伴他
总的说是对死去的人的一总祭奠或对活人来说是一种心里的慰籍
还有一种陪葬是墓穴的的主人生前喜欢的饰物 比如 器皿 饰品 是埋葬他的时候他的家人放进去的 是希望这些他曾经喜欢过的东西能够陪伴他
总的说是对死去的人的一总祭奠或对活人来说是一种心里的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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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葬是过去帝王的专利,是封建社会权利的象征,那是一个不把老百姓当人的一个封建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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