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和辞职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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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_ying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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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

  被公司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第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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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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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7 · 劳动案件远程代理开创者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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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辞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分为劳动者无条件“预告辞职”和用人单位违法的“即时辞职”。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此类情况下,劳动者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开除、解雇劳动者,一般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劳动者选择正常辞职最为省事,而不要想着去违反公司制度而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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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与辞退的区别
一位叫胡解的读者来阿华接待室咨询说:我现在就职于一家合资企业,已成为该公司的骨干,并正在就职读一所名校的MBA。由于全球性经济不景气,该公司现决定进行大幅度裁员,号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并给与补偿。我考虑自身条件和公司的发展前景,自信可以再找一份理想工作,于是虽经公司再三挽留还是决定辞职。辞职后我想先休息两三个月再找工作。以调整精神状态投入新的工作,在此期间,我的档案会被作为下岗人员存放到所属街道,并享受失业救济金(当然我没有必要去领取)。
如果我有过这样短暂的、人为的失业经历,会不会对我今后应聘新公司造成影响?或者我应该立即应聘新的工作,避免作为下岗人员将档案存放到街道?阿华解答:在没有正面回答您的问题之前,我认为有必要就您的问题中的两个法律问题作出说明:一是用人单位裁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授意下能否主动辞职;二是劳动者辞职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和失业救济金。据了解,时下有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不管是自己的原因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劳动者本人的原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都让劳动者填写所谓的《辞职申请表》。很多劳动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被单位辞退时,以为填写辞职申请表只是履行一种离职手续,并不知道一旦形成这样的“白纸黑字”,在诉诸法律时,将会产生两种与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其一,劳动者将丧失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的,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部发〔1996〕第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就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支付经济补偿金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是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不了解法律后果的情况下填写了《辞职申请表》,那么,其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
其二,劳动者无法申领失业救济金。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人员: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等。显然,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也无法享受失业救济金。因此,当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切莫轻言辞职,以免误入一些用人单位设计的“瓮”中。 在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员工不写辞职信,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不能再维持下去,用人单位还是会找理由辞退员工的。无论用人单位以哪种理由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首先必须提供支持这些理由的证据,其次,还必须向员工支付补偿金,除非员工被过失性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没有支付,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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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加油
2010-01-29 · TA获得超过13.5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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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辞退是单位主动和你解除劳动关系。辞职是你主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那如果是单位主动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做出补偿的。

那如果是你主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就不需要在做出补偿了。

那如果说你是因为受到处罚或者是处分才辞退你的,那这样的情况,单位不但不需要做出补偿,而且要你给单位照成的不良影响或者是损失做出补偿。如果严重的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建议你不要这样做!如果你因为矿工或者是受到处罚单位辞退你,单位不需要做出补偿,那你还得给单位做出补偿!

所以你最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辞职申请。就是提前一个月给单位递交辞职申请,这样你可以安全的走人。。。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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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y778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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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分自动离职和被迫离职的,它走的可能不是很正规的途径,但是辞职时您本人要求离职的,是您本人的主观愿望,其实如果只要公司领导批准了,离职和辞职没太大分别,都是可以领到属于自己的工资的,但是如果是公司辞退你,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公司最少要赔偿个人一个月的工资。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权享受经济补偿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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