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任期几年 美国总统的任期是多少年
美国总统任期四年。根据现行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美国总统任期4年,可以连任一届。
根据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而设立,行使宪法赋予的行政权,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于1789年4月30日就职,之后至1933的历任总统均为3月4日就职,而其后则于1月20日卸职。每届任期4年,连选连任不得多于2次,也不能担任总统或执行总统职责超过2年后再被选为总统多于1次。
美国总统被称为“总统先生”,妻子被称为“第一夫人”,家庭被称为“第一家庭”。美国建国两百多年以来,前43任总统均为白人男性(主要为英格兰裔、苏格兰裔、爱尔兰裔6人、荷兰裔3人、德裔2人),第44任总统贝拉克·奥巴马是首位非裔男性。
扩展资料:
继任顺序
根据1947年通过的“美国总统继任法案”,美国总统一旦离开其职务,将由副总统、参众议会议长及内阁成员,依以下的顺序依序接替其职位,而内阁的排名顺序基本上以内阁职务的成立时间为准。副总统如果辞职或不幸去世,职位将由总统任命。
副总统(参议院议长)→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国务卿→财政部长 →国防部长→ 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农业部长→商务部长→劳工部长→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交通部长→能源部长→教育部长→退伍军人事务部长→国土安全部长
2003年,美国参议院通过了美国总统继任法案修改法案,国土安全部部长位列总统继任顺序中的第8位,位列司法部长之后,内政部长之前,但众议院尚未通过该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