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哪些荷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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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部分
设计、审查依据: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简称“荷载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简称“砼规”)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简称“抗规”)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简称“砌规”)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简称“钢规”)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简称“地规”或“地基规范”)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简称“边坡规范”)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BJ3-2002(简称“高规”)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 102:2002(简称“门规”)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简称“审查要点”)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结构 2003(简称“措施”)
一 钢筋混凝土结构
一)概念设计问题
1)平面设计
“抗规”3.4.1条规定“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这对高层建筑尤为重要,“高规”4.1.2、4.13条对此作出了原则规定,4.3.5、4.3.6条更作出了定量的规定。
目前设计中常出现的“细腰建筑”就是典型的平面不规则建筑,该型建筑用在低层和多层问题不大,但用在高层问题就多了,不能将多层建筑的设计手法用在高层建筑设计上。
“细腰建筑”虽然建筑使用功能较好,但对结构抗震却非常不利,且在“细腰”处设置疏散楼梯间,当发生灾害时,此“细腰”或与“细腰”连接的廊道一旦破坏,后果极为严重。该型建筑违反“抗规”3.4.1条和高规4.1.2、4.1.3、4.3.6条规定,大多也不满足“高规”4.3.5条规定。由于楼板(传递水平力的主要构件)不满足4.3.6条规定,它不能把房屋所承受的水平荷载有效传到各抗侧力构件上去,用现有电算程序算出的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因此重申:高层建筑设计应严格遵守“抗规”、“高规”有关平面布置要求的规定,特别是核心筒(楼电梯筒)周围应布置足够宽度的楼板,筒周边墙体特别是疏散楼梯间墙体不应对外临空。
高层建筑中“细腰建筑”等平面特别不规则结构属“超限”高层结构,如一定要采用时应通过“超限高层结构”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后方能采用。
2)框支剪力墙结构高位转换配筋问题
根据抗震设计“强柱弱梁”的原则,高位转换的框支结构其柱子配筋从嵌固点到转换层楼面均应同时满足计算要求和“高规”10.2.11条的构造规定。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尚应符合“高规”4.8.5条的规定。“框支梁”是指转换层上的框架梁,其配筋应按计算和“高规”10.2.8条规定执行(当“框支梁”抬的墙较短或抬柱子,不属“偏心受拉”构件时,可不执行该条第2款规定)。转换层的非框架梁如抬有墙或柱时,其配筋按计算和按“高规”10.2.8条的“非抗震设计”要求构造规定执行,转换层以下各层框架梁则按计算要求和“高规”6.3.2条规定配筋。
3)剪力墙出平面弯矩问题
设计、审查依据: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简称“荷载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简称“砼规”)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简称“抗规”)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简称“砌规”)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简称“钢规”)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简称“地规”或“地基规范”)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简称“边坡规范”)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BJ3-2002(简称“高规”)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 102:2002(简称“门规”)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简称“审查要点”)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结构 2003(简称“措施”)
一 钢筋混凝土结构
一)概念设计问题
1)平面设计
“抗规”3.4.1条规定“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这对高层建筑尤为重要,“高规”4.1.2、4.13条对此作出了原则规定,4.3.5、4.3.6条更作出了定量的规定。
目前设计中常出现的“细腰建筑”就是典型的平面不规则建筑,该型建筑用在低层和多层问题不大,但用在高层问题就多了,不能将多层建筑的设计手法用在高层建筑设计上。
“细腰建筑”虽然建筑使用功能较好,但对结构抗震却非常不利,且在“细腰”处设置疏散楼梯间,当发生灾害时,此“细腰”或与“细腰”连接的廊道一旦破坏,后果极为严重。该型建筑违反“抗规”3.4.1条和高规4.1.2、4.1.3、4.3.6条规定,大多也不满足“高规”4.3.5条规定。由于楼板(传递水平力的主要构件)不满足4.3.6条规定,它不能把房屋所承受的水平荷载有效传到各抗侧力构件上去,用现有电算程序算出的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因此重申:高层建筑设计应严格遵守“抗规”、“高规”有关平面布置要求的规定,特别是核心筒(楼电梯筒)周围应布置足够宽度的楼板,筒周边墙体特别是疏散楼梯间墙体不应对外临空。
高层建筑中“细腰建筑”等平面特别不规则结构属“超限”高层结构,如一定要采用时应通过“超限高层结构”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后方能采用。
2)框支剪力墙结构高位转换配筋问题
根据抗震设计“强柱弱梁”的原则,高位转换的框支结构其柱子配筋从嵌固点到转换层楼面均应同时满足计算要求和“高规”10.2.11条的构造规定。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尚应符合“高规”4.8.5条的规定。“框支梁”是指转换层上的框架梁,其配筋应按计算和“高规”10.2.8条规定执行(当“框支梁”抬的墙较短或抬柱子,不属“偏心受拉”构件时,可不执行该条第2款规定)。转换层的非框架梁如抬有墙或柱时,其配筋按计算和按“高规”10.2.8条的“非抗震设计”要求构造规定执行,转换层以下各层框架梁则按计算要求和“高规”6.3.2条规定配筋。
3)剪力墙出平面弯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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