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摄入过多时,这种抑制性神经递质就会使人体中各种神经功能处于抑制状态,从而出现眩晕、头痛、嗜睡、肌肉痉挛等一系列症状;有人还会出现焦躁、心慌意乱;部分体质较敏感的人甚至会觉得骨头酸痛、肌肉无力。
另外,过多的抑制性神经递质还会抑制人体的下丘脑分泌促甲状腺释放激素,妨碍骨骼发育,对儿童的影响尤为显著。
味精吃多了,常常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味精中含有钠,过多摄入可导致高血压。60岁以上的人对钠的摄入尤为敏感,所以,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肾病、水肿等疾病的人尤其应该少吃味精。
扩展资料:
味精的安全性:
味精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曾一度蒙受“不白之冤”。由于人们对味精的营养特性缺乏全面、科学的了解,认为味精没有营养,甚至对人体有害。一些人进餐后感到头痛、胸闷、恶心、呕吐、心悸、腹痛等不适就归咎于味精,称之为“味精症状”。
此外,味精在长时间高温情况下会转变为谷氨酸钠,不显鲜味的同时还具有轻微的毒性,加之对“味精毒害健康”这类话题的反复炒作,味精曾一度被怀疑是不可安全食用的增鲜调味品。
1973年FAO/WHO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组织一度规定,味精的ADI值0mg~120mg,即摄入量每天每千克人体体重不得超过120mg。但国际上许多权威机构都做过味精的各种毒理试验,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味精在正常使用范围内对人体有任何危害的依据,即证明食用味精是安全的。
1973年,联合国食品法规委员会(CAC)把谷氨酸钠归入推荐的食品添加剂的A(I)类(安全型类)。
随后在1987年荷兰海牙举行的第19届联合国粮农及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会议正式宣布,取消对味精食用加以限量的有关规定,并一致认为味精是食品风味的增强剂,使用是安全的。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搜集了9000种以上的文献和试验数据后,又追加以新的动物试验,得出了“在现在的使用量、使用方法条件下,长期食用味精对人体没有任何障碍”的结论。
1999年,我国完成了味精的长期毒理试验,这是我国首次独立完成对国内味精的试验,试验得出与国际上一致的结论,即使用味精是安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味精
这和手机对大脑的辐射伤害一样,有也是微乎其微.味精在高温下会成生一种物质对身体有一定危害,如果你真的担心,那你在炒菜,烧汤的高温时刻不要放味精,等到温度差不多了再放凉菜随便放了,但无论什么都有个度,太多肯定不好.我个人认为对味精大可不必这样担心,如果他有危害,它对你的危害还不如油条对的身体的危害大.你就放心吃吧
据广州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只要是经过了QS认证的味精,均对人体无害。在购买味精时,除了认准包装上的QS认证,还可以从包装上的“纯度”指标看味精的等级,一般来说,纯度越高则质量越好。但要注意的是,市面上一些假冒伪劣味精,在制作时混入工业盐、硫酸钠等成分,这类“味精”就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选购时要格外小心:好的味精晶莹通透,颗粒均匀。而差的味精颗粒参差,互相粘连,颜色喑哑,放进嘴里尝试,如果是苦涩的,就可能是混进了硫酸氨的假味精。
有关专家指出,味精是安全的,从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慢急性毒性、致畸形性、突然变异性试验等多种试验中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安全的不一定是健康的,安全是以正确使用为前提的。
此外,要注意儿童不要食用大量味精,因为婴儿各器官发育不完全。一岁以下婴儿不要食用味精,母亲用母乳喂养孩子时,应少吃或不吃味精。不要长时间、习惯性食用大量味精。不要对味精高温加工,因为味精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有害物质。在烹饪时,最好在出锅之前再加入味精。因为长时间加热,会形成焦谷氨酸钠,丧失了味精的鲜味。
烹调中味精使用需知
△对用高汤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因为高汤本身已具有鲜、香、清的特点,使用味精,会将本味掩盖,菜肴口味不伦不类。
△对酸性强的菜肴,如糖醋菜,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的效果越差。
△在含碱性原料的菜肴中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产生氨水臭味。
△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如投放量过多,会使菜产生苦涩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每道菜味精不应超过0.5毫克。
△做菜使用味精,应在起锅时加入。因为在高温下,味精会分解为焦谷氨酸钠,即脱水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毒素,危害人体。
味精的贮存
粉体味精中含有食盐,易吸湿结块。平时贮存时要密封防潮,放在干燥通风处。
http://finance.sina.com.cn/xiaofei/consume/20051104/10532094133.shtml
味精作为调味品的一种,不是经过化学合成的产品,而是大米经过多重工艺发酵而成,自身是安全的物质。
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钠,谷氨酸钠进入身体后可以分解生成谷氨酸,谷氨酸是人体需要的一种营养素,能参与人体的蛋白质合成反应,被人体吸收利用。
此外,谷氨酸钠具有很好的鲜味,做菜时加入味精可以提鲜。
而且,人吃到美味食物时,会不自觉的产生愉悦感。
因此,长期正确并适量食用味精是不会给身体造成伤害。
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规定摄入量为成人每人每日120毫克/公斤体重,即约体重为50公斤,每日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
味精摄入过多时,会使得血液中谷氨酸钠含量增高,从而引起短时的头痛、心跳加快、眩晕、恶心、口干、嗜睡、肌肉痉挛等症状,甚至会造成休克。
同时,味精在155℃时可生成焦谷氨酸钠而失去鲜味,并产生毒性,难以排出体外,所以味精不宜与食物一起长时间烹调,也不宜在煎、炸和烘烤食品中使用。
2.味精吃多了,常常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味精中含有钠,过多摄入可导致高血压。60岁以上的人对钠的摄入尤为敏感,所以,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肾病、水肿等疾病的人尤其应该少吃味精。
味精摄入过多时,这种抑制性神经递质就会使人体中各种神经功能处于抑制状态,从而出现眩晕、头痛、嗜睡、肌肉痉挛等一系列症状;有人还会出现焦躁、心慌意乱;部分体质较敏感的人甚至会觉得骨头酸痛、肌肉无力。
另外,过多的抑制性神经递质还会抑制人体的下丘脑分泌促甲状腺释放激素,妨碍骨骼发育,对儿童的影响尤为显著。
味精吃多了,常常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味精中含有钠,过多摄入可导致高血压。60岁以上的人对钠的摄入尤为敏感,所以,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肾病、水肿等疾病的人尤其应该少吃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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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的安全性:
味精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曾一度蒙受“不白之冤”。由于人们对味精的营养特性缺乏全面、科学的了解,认为味精没有营养,甚至对人体有害。一些人进餐后感到头痛、胸闷、恶心、呕吐、心悸、腹痛等不适就归咎于味精,称之为“味精症状”。
此外,味精在长时间高温情况下会转变为谷氨酸钠,不显鲜味的同时还具有轻微的毒性,加之对“味精毒害健康”这类话题的反复炒作,味精曾一度被怀疑是不可安全食用的增鲜调味品。
1973年FAO/WHO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组织一度规定,味精的ADI值0mg~120mg,即摄入量每天每千克人体体重不得超过120mg。但国际上许多权威机构都做过味精的各种毒理试验,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味精在正常使用范围内对人体有任何危害的依据,即证明食用味精是安全的。
1973年,联合国食品法规委员会(CAC)把谷氨酸钠归入推荐的食品添加剂的A(I)类(安全型类)。
随后在1987年荷兰海牙举行的第19届联合国粮农及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会议正式宣布,取消对味精食用加以限量的有关规定,并一致认为味精是食品风味的增强剂,使用是安全的。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搜集了9000种以上的文献和试验数据后,又追加以新的动物试验,得出了“在现在的使用量、使用方法条件下,长期食用味精对人体没有任何障碍”的结论。
1999年,我国完成了味精的长期毒理试验,这是我国首次独立完成对国内味精的试验,试验得出与国际上一致的结论,即使用味精是安全的。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5%91%B3%E7%B2%BE/411503?fr=aladdin#4_1"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味精">百度百科-味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