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时房产按揭评估费该怎么收,该由谁出?

你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付一部分首付,剩余的钱在银行抵押按揭,现在已经跟卖家进行过产权转移,房产证现在是我的名字,现在中介通知我要我交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五的费用作为房产按揭... 你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付一部分首付,剩余的钱在银行抵押按揭,现在已经跟卖家进行过产权转移,房产证现在是我的名字,现在中介通知我要我交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五的费用作为房产按揭评估费,请问这个费用合理吗?该由我出吗?(中介给我的评估报告显示是我委托的评估公司,我没有委托过,再者说我自己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我自己的房子去银行贷款,我觉得这都不合常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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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行家
2017-11-23 · TA获得超过209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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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的各项费用,原则上是由交易双方自由协商的,可以约定由买方支付,也可以约定由卖方支付,还可以约定由中介公司从中介费中支付,实践交易中,二手房评估费大多由买方支付。

二手房交易的评估分两部份

1、贷款评估,此评估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用于银行确定产权价值,确认贷款发放金额,这个评估价参考大型房产网站上的均价就可以了,如搜房、58、赶集等 ,差异每平米500元左右。

2、过户评估,也就是税收申报价,此评估由地方税务局依据申报价和历史成交数据确认,如果申报价高于历史成交数据水平,则以申报价为征税标准,如果申报价低于历史成交数据水平,则以地税局的核定值为征收标准,此价格地税局不会公布,也无法查询,办理比较多案件的中介有此评估价格。

早在2010年底,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各地逐步推行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随后,各地都开始陆续建立了自己的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所谓二手房交易评估计税,就是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其核心内容是评估二手房交易申报价格。换言之,买卖双方申报的交易价格符合客观实际时,将按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而如果其申报的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二手房交易评估值征税,实际操作中就表现为哪个价高按哪个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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