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个简单又相对复杂的法律案例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我朋友有辆刚买才3个月的摩托车...5月10号被交警拦下了.因为没有挂牌和没有驾驶证.所以摩托车被推回交警队去让我朋友办驾驶证和上牌.拿走车的时候开了处罚书..叫拿那个处...
我朋友有辆刚买才3个月的摩托车...
5月10号被交警拦下了.因为没有挂牌和没有驾驶证.所以摩托车被推回交警队去让我朋友办驾驶证和上牌.拿走车的时候开了处罚书..叫拿那个处罚书去交罚款...
我朋友5月12日到交警队的院子里面...交警队本来有个链子锁锁到了后面的货架..我朋友骑走车的时候把货架拿掉了,用备用钥匙把车子骑走了。
..骑走后没有去交警队说明和处理罚款...1天后,就是5月13日交警队报案,警察找到了我朋友,我朋友承认了,,,警察以盗窃罪将我朋友逮捕,问大家警察这样做对吗?或者说我朋友是不是构成盗窃了?
争论焦点一: 有人说是盗窃了;说所有权随着车辆的移交而暂时失去.
而我认为交警队是暂时扣留,所有权还是在他手上的.既然所有权是自己的,那车就不存在盗窃.
争论焦点二: 盗窃的概念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 ,,再这个案子中,我朋友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他的目的只是想拿回自己的车...
争论焦点三: 我的另外一个朋友认为他的行为是防碍执法.属于治安案件.
懂法律的帮我分析下谢谢啦.....
我朋友现在还在拘留当中,,,
<br>请朋友们认真回答,不要复制一些无关的法律条款上来,我代他谢谢天下的朋友们了....
问题是第二天找到他问是不是他骑了车子他马上承认了,也没有否认啊.再就是这案子会判刑多少时间? 展开
5月10号被交警拦下了.因为没有挂牌和没有驾驶证.所以摩托车被推回交警队去让我朋友办驾驶证和上牌.拿走车的时候开了处罚书..叫拿那个处罚书去交罚款...
我朋友5月12日到交警队的院子里面...交警队本来有个链子锁锁到了后面的货架..我朋友骑走车的时候把货架拿掉了,用备用钥匙把车子骑走了。
..骑走后没有去交警队说明和处理罚款...1天后,就是5月13日交警队报案,警察找到了我朋友,我朋友承认了,,,警察以盗窃罪将我朋友逮捕,问大家警察这样做对吗?或者说我朋友是不是构成盗窃了?
争论焦点一: 有人说是盗窃了;说所有权随着车辆的移交而暂时失去.
而我认为交警队是暂时扣留,所有权还是在他手上的.既然所有权是自己的,那车就不存在盗窃.
争论焦点二: 盗窃的概念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 ,,再这个案子中,我朋友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他的目的只是想拿回自己的车...
争论焦点三: 我的另外一个朋友认为他的行为是防碍执法.属于治安案件.
懂法律的帮我分析下谢谢啦.....
我朋友现在还在拘留当中,,,
<br>请朋友们认真回答,不要复制一些无关的法律条款上来,我代他谢谢天下的朋友们了....
问题是第二天找到他问是不是他骑了车子他马上承认了,也没有否认啊.再就是这案子会判刑多少时间?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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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构成盗窃罪必须要符合三个特征:一是秘密窃取的方式;二是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构成侵犯;三是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
本案中,你朋友偷车的行为,是典型的秘密窃取,这一点是毫无异议的。本案的争议是,交警队暂扣的摩托车,算不算公共财产的问题,这也是判断本案罪与非罪的标准。根据刑法91条第2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这些私人财产一旦受到损失,负有管理、使用、运输的国家或者集体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交警队扣留了摩托车,就负有保管该车辆的职责,按上述规定,该车辆就属于公共财产,且数额较大,因此,你朋友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告诉你朋友好好配合诉讼活动,争取好的情况出现。
本案中,你朋友偷车的行为,是典型的秘密窃取,这一点是毫无异议的。本案的争议是,交警队暂扣的摩托车,算不算公共财产的问题,这也是判断本案罪与非罪的标准。根据刑法91条第2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这些私人财产一旦受到损失,负有管理、使用、运输的国家或者集体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交警队扣留了摩托车,就负有保管该车辆的职责,按上述规定,该车辆就属于公共财产,且数额较大,因此,你朋友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告诉你朋友好好配合诉讼活动,争取好的情况出现。
参考资料: 刑法汇编

2020-09-09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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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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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zhouyutianze的观点。
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还有此案中由公安机关保管的财物等。
虽然是自己的财物,但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还有此案中由公安机关保管的财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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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承认应当不是盗窃,如果否认那么属于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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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yutianze说的很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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