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务员时单位不同意开具报考证明时怎么办??
非在编人员可以在资格复审时可以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只能与现在职单位进行协商。 在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中,要求目前已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是为了尽早确认在考察阶段,招录单位可以方便的调阅报考人员档案,了解报考人员相关信息。
也为了尽早确认报考人员将来一旦被录用,能够顺利并及时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报考人员被招录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后,原单位不同意报考人员辞职,会造成招录计划落空,职位浪费,影响招录单位和其他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利益。
扩展资料:
根据《201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政策问答》第九条精神,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非中小学教师的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可以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若最终被确认录用为公务员,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公务员考试中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公务员是要经过单位批准的。
我有一个朋友,报名时单位不同意,她就用她对象单位的章盖了一下。后来笔试考了第一,面试考了第二,总分还是第一,体检也通过了。结果政审时单位说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也不会同意。唉,惨呐,就这一句话葬送了她的好前程。
你还是跟单位好好协商一下吧,千万别造假呀,代价惨重。
好运!
2013-11-10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公告》和国家公务员局有关文件精神,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原则上应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对于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延至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网上报名期间,不需要提交证明。证明材料是与其他材料一起,在入围面试名单公布后的资格审核中提交的。
所以,是需要提供单位证明,你只有跟你们领导好好商量下,一般情况这种事业单位会给你开证明的。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