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缴医保所产生的医药费由它负责 这个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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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8 · 解答你所关心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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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缴医保所产生的医药费是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进行支付,即医保报销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由各地的医保法规规定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办理参保登记,并一次性足额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为欠缴期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5.6%,补缴年限计入参保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前,其职工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府——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srwlb
推荐于2016-01-17 · TA获得超过292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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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依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系其法定义务。
2、假如用人单位履行了上述法定义务,则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现在因为单位未履行上述义务而导致职工无法享受该待遇,单位应当就此损失承担责任。具体责任范围以职工因未能享受医保待遇而致损失为限,而不是你说的所有的医药费都要由单位负责。
3、法律依据可以参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4、对于补办、补缴医保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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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 TA获得超过4120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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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要给你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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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州红涯3286
2011-05-18 · TA获得超过107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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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届时你就可以依法享受医疗保险。

也可以提起仲裁,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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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顾法律网顾问
2011-05-18 · TA获得超过2.1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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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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