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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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3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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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权利有:①取得一定年期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②受让人在达到合同规定的开发建设要求后,有将余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继承、赠与的权利。

(2)其义务有:①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②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土地;③使用期满,无偿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附着物交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08年7月1日起试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具体形式如何?

GF-2008-260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

出让宗地竖向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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