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有哪几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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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3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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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资产。以出让方式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十分清晰地确定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土地财产关系,不仅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还可以对国有企业转变为现代企业起积极促进作用。但是,这种处置方式需要改制企业缴纳出让金后才能取得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对于已经面临重重困难的国有企业,无疑是相当沉重的经济负担,国有企业为了改制将付出极大的经济代价。因此,以这种方式处置国企改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一定的局限性。
(2)以租赁方式处置土地资产。企业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出租方同意可以将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转让时,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同时转移。这种处置方式不仅能较好地明晰土地产权关系,而且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因而能够适应国有企业改制多种形式的需要。
(3)国家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制后的新设企业,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4)以保留划拨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使用的土地是划拨用地。一般来说,改制后的企业既然是按照现行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新型企业,就不应当再有划拨土地存在。但是,由于国有企业改制是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改制又是采取了多种形式,为了支持企业改制,还需要对某些企业的土地资产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划拨方式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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