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和省长算不算副国级?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级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省长是省部级正职。
一、省委书记
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是省级行政区的第一领导人,从中共十二大(1982年)起使用该称谓。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级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
二、省长
省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的行政机关的第一号人物。全称是某某省人民政府省长,(省部级正职),地方地区行政级别正省级,行政级别正部级。
扩展资料
(一)、副国级
副国级一般指国家级副职,国家级副职有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监察委员会主任。
(二)、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正职是行政级别是国家行政级别正部级和地方地区行政级别正省级同时正部级。
范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机构和部门的正部级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职,中央巡视组(组长 ,正部级巡视专员)。中共中央党校 校长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