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轿车忘带灭火器被交警罚款200元合法吗?
家用轿车忘带灭火器被交警罚款200元是合法的,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是可以进行处罚的,处罚以当地规定为准。
以湖南为例,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机动车前后的规定位置各安装一面号牌,不得倒置或者反向安装;不得安装伪造、变造的号牌;
(二)汽车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
(三)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喷涂该车号牌号码二点五倍的放大牌号,放大牌号使用反光材料,喷涂的字体与号牌号码字体一致。
扩展资料: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四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一)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影响安全驾驶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
(四)安装号牌违反规定的;
(五)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六)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未办理变更登记的;
(七)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放大牌号不清晰的;
(八)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放置临时号牌的;
(九)未按照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参考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第90条